四、有关建议
(一)引导舆论,提高知晓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一是科学引导舆论,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概念,扭转一概而论燃煤即污染的观念;二是加强煤粉高效燃烧技术优势宣传,组织推广煤粉高效燃烧技术产品,提高舆论知晓度,提升市场认可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二)科学规划,试点优先,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科学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基于我国一次能源结构“富煤少油贫气”特征,引导地方以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核心实现节能减排,加大散烧煤治理力度,鼓励在具有资源优势和工业基础的西北地区优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动煤粉高效燃烧技术运用从西北产煤省(区)到东南沿海非产煤省(区)延伸布局;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目录及推广细则,明确煤粉、高效煤粉锅炉相关技术标准、发展规模、适用范围等,协调解决煤粉铁路运输问题;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对煤粉高效燃烧技术相关项目给予合理支持;四是在国家层面建立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和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协调机构,组织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煤质标准、支持政策的制定,编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管理规则,协调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到统筹协调,分行业实施,整体推进,切实保障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的实施。
(三)发挥优势,创新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积极培育一批高规格的市场主体,鼓励西北地区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一是充分发挥煤炭企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适当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煤粉生产、精细化供应、物流运输、装备制造、技术开发全过程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以煤粉生产为基础,探索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务模式,利用工业锅炉改造、集中供暖、热电联产等平台,由单一的燃料供应发展模式转型升级为提供高效清洁能源一体化节能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政策落实
一是加强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监管,促进煤粉高效燃烧技术运用有序推进,避免有关项目盲目建设;二是加强行业标准执行监管,确保燃料质量、燃料运输、装备制造等环节满足有关要求;三是加强有关项目运行监管,及时标定技术运用项目的能耗、排放指标,推广先进技术经验,督促整改不合格项目,切实保障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