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调查报告2016(3)

2018-07-22调查报告

  焦点4:如何对网络诈骗溯源追责?重罚甚至吊销执照

  法律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背景今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3万名,同比上升2.3倍,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3.4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47.5亿元。

  一位基层公安办案人员介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成本低,团伙老板租一个小办公室,准备几台电话和电脑,花几百元买来个人资料,雇几个业务员,就能实施诈骗。在实践中,电信诈骗类案件常会出现涉案金额大、认定金额低的情况,难以做到罪刑相等。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网络安全法对哪些网络行为应当受到处罚进行了规范,尤其是强调了网络运营者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除了罚款,关闭网站、吊销执照的威慑力更大。

  专家建议,目前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还分散于刑法等法规中,建议考虑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根治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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