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报告(2)

2018-07-24调查报告

  五、被调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外出务工劳动力就业工程主要是制造、建筑业,采矿、其他服务业,另有少量人员就业工种不固定。

  六、对就业收入的调查,我们发现,文化程度高的月均收入可达1000元以上,而文化程度低的的务工人员月均工资一般为400元至800元,有的低至月均工资300元,仅有少量劳动力月均工资可达近1000元。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响应党和国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号召,我们建议如下:

  一、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村基本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断转变农民的就业培训观念。从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农村已逐渐进入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偏少,同时青壮年劳动力比例偏低。在家务农村民多为老弱病残等农民,对下一代子女的教育缺乏先进的理念,以至于许多学生初中毕业,甚至初中尚未毕业就随父母外出打工,失去了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特别是失去了正规职业学校培训的机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就业技能等有很大的影响。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农民工素质越来越低,不能从事带有技术性的工作,使就业矛盾愈加突出。基于这个原因,我们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加快农村基本实施建设,给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以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转变农民的就业培训观念,给予必要的政策,鼓励农民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参加学以致用、用以致富的就业培训,并保证就业培训的时间和培训的质量,从而将传统的“亲帮亲”、“邻帮邻”就业方式转变为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结合政府有关部门成批输出。这不但能增强农民工素质,更能为农民工解决许多就业咨询、就业法律等相关问题,节约就业成本,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确保农民工待遇的提高。 二、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并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转移”(我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解是:由农村人口变成非农人口,要在城镇定居下来,并且有就业场所,下岗、退休后应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所以,我们认为,在我县大力推进“兴工富县”的新时期,政府部门应广开门路,引进资金技术,开办不同规模的乡镇企业,最大限度地吸收农民,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真正转移。这才叫“离土不离乡,挣钱最荣光”!在吸纳农民工的政策上,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奖励,并鼓励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让企业与农村劳动力实现“双赢”。对于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政府也应组织相应部门专门引导。要从职业培训、就业渠道的拓展上下功夫,要真正地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农民富起来,而不是把职业培训、拓展就业渠道作为我们培训机构、政府部门盈利的机会和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说,我们的工作是求真务实的,我们是真正做到了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好干部、好党员、好公民! 三、抓住地方经济特点,加强引导与培训,开拓创新,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致富之路。比如,某村土地肥沃,宜大力发展种养业。但从以上调查分析来看,从事种养业的劳动力却很少,而且效益并不高。这就说明,我们的技术还很落后,还不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应加强引导与培训,从种植养殖入手,用先进技术培训种养能手,致富一个,带动一片。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农技下乡”活动,不要把农业技术作为某些人谋利的手段,而应成为我们农民共同占有的致富金钥匙,以此才能走出一条致富的小康大道。也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才能真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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