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1)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