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试点工作汇报

2018-07-20工作汇报

  尊敬的和副厅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在区“两会”胜利闭幕之际,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莅临**区检查指导工作,我们倍受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75万麒麟各族人民,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区自20**年11月被列为“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县区”以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强化管理,扎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下面,我从五方面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作汇报: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区位于云南中东部,是珠江源头第一城,传说因麒麟仙子在此降福人间而得名,寓意富贵文明之地,祥瑞美丽之城,素有“滇东重镇”、“入滇锁钥”之称。1997年5月6日曲靖撤地设市建立,辖3镇3乡5个街道,面积1552.83平方公里,人口75万,是**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全区紧紧围绕“六区、四城、两中心”奋斗目标,着力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投资规模、强化城乡统筹、深化改革开放、改善民计民生,开创了麒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区域内生产总值从20**年的205.8亿元,预计增长到20**年的428.5亿元,翻1.1番;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20**年的5.1亿元,预计增长到20**年的16.8亿元,翻1.7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0**年的83.7亿元,预计增长到20**年的231.5亿元,翻1.5番。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二、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试点工作机制

  结合全区实际,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宣传、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第一,强化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工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运转。通过调研走访、学习考察,制定了《**区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启动后,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落实、行政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建立保障机制。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我们把试点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对改造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投资140余万元;对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投资143.2万元,其中:网络接入租用经费16.8万元,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分中心硬件设备购置经费87.5万元,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经费15万元,电子视频监察平台建设经费21.5万元。11个乡镇(街道)改造为民服务中心共投入资金614万元,119个村(社区)共投入资金1011万元。

  第三,建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报纸等多种宣传渠道,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进行全方位宣传。通过显示屏公布中心规章制度、工作情况、服务流程等。制作统一规范的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便于办事群众查阅。在电子触摸屏、“led”大屏公布服务信息和办理事项,公布窗口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在麒麟政务专网上公开办理事项,及时更新信息。

  第四,强化监督机制。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由区监察局牵头,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对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接受服务对象的投诉和举报。通过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设立投诉窗口,受理网上投诉和举报,使媒体监督规范化和正常化。设立意见箱和意见薄,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反馈各类意见和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二)先行先试,夯实基础,创优试点工作条件

  通过加强阵地、队伍和环境建设,创优试点工作条件,切实加快试点工作步伐。

  第一,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对原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改造装修,增设办事窗口,强化服务设施,结合窗口工作实际,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告示牌,引导群众到对应窗口办事。设立综合便民服务台,解决好群众的咨询凝问、纸张复印、表格填写等常规服务。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设施不断完善,全区119个村(社区)及为民服务代办点的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全部到位。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等设立的分中心有序运转。同时,针对全区点多面广的实际,加强对授权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随机服务等方面的探索,不断促进试点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加强平台建设,夯实办公基础。加强“四平台”建设。一是网络基础平台。通过租用通信营运商网络专线,完成了区级政务服务中心、11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3个部门分中心的网络接入。119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通过互联网vpn方式接入,实现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电子政务专网连接。二是硬件基础平台。投资80余万元配齐台式电脑、打印机等硬件配套设施,为系统正常运转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区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经过整合、改版和升级,对接全省行政审批系统,已于20**年7月1日上线运行。新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技术标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快捷,网站内容更加丰富。即将开通区数字电视政务服务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功能。四是电子视频监察平台,在省级统一建立电子监察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设远程电子视频监察平台系统,对大厅、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等实行有效监督,进行预警纠错。

  第三,明确进驻窗口,规范服务事项。制定了《**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进驻方案》,对进驻要求、进驻事项、进驻纪律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区政务服务中心明确窗口首席代表34名,窗口工作人员ab角共87名。进驻大厅的部门34家,窗口57个,事项124项。综和窗口1个,含司法、人防等11个部门。设立3个分中心的事项为区国税局21项、地税局19项、人社局23项。乡镇(街道)明确专职管理员11名,村(社区)级代办员119名;每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不少于8个窗口。根据《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规范格式和要求,组织人员以集中培训和分类指导的方法,做到准确录入目录事项。完成对40余个部门、11个乡镇(街道)的20000余份事项表格的审核把关和数据录入。

  第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采取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围绕事项梳理、平台建设、流程图制作、数据录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行政审批等业务,开展法律法规、服务用语、电脑基本操作等培训,不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参与培训的各类人员870余人次,参训人员培训考试的合格率达95%以上,为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托区政府门户网,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更新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重要政务内容。自20**年7月1日区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运行以来,全区各部门共制发公文类信息7243条,为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打开了交流互动的平台,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规范运行,优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法

  为进一步加快试点工作步伐,积极适应试点工作要求,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实施四大工程。

  第一,实施高效运行工程。认真健全落实好教育、培训、学习、督查等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带头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除涉密事项外,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办理,杜绝“体外循环”。截至目前,系统运行良好,受理办件131211件,办结130921件,办结率为99.78%。

  第二,实施严格考核工程。区政府与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等52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试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将试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同时,把试点工作的考核纳入全区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对试点工作考核的范围、原则、方式、标准、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和要求,促使各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建设、平台建设、事项梳理、事项进驻、材料报送、痕迹管理等方面有序推进。

  第三,实施规范管理工程。一是建立试点工作目标倒逼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定6个工作组的职能职责和试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做到统筹协调、目标清楚、措施到位。二是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等制度下发到各乡镇(街道),重点落实好“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特事特办制、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等。要求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规范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流程、亮承诺”,全程为群众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对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分解,把窗口人员自我管理、热情服务等各项工作都落实到人,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服务感人”的良好氛围。

  第四,实施电子监察工程。有效利用电子监察监督,是监察工作的创新和推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效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保证。对入驻的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活动过程中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政务公开及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绩效测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针对监察到的异常情况,自动或人工发出预警信号,做出行政效能决定、提出监察建议或效能告诫,促进全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加政府行政权力公开的透明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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