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材料

2018-07-20工作汇报

  一、主要成效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先优势,全面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发挥经济特区中心城市龙头作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在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等荣誉的基础上,近两年来又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一等)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等荣誉称号。在中国社科院对全国200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调查中,厦门排名第九。厦门正逐步建成一个“基础设施配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美舒适、人民生活宽裕”的现代文明城市。

  --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经济发展实现了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883.21亿元,增长16%,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60176元,折成美元为7276美元,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工业总产值1729.2亿元,增长2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648.68亿元,增长25.4%,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41.1亿美元,增长28.9%,其中,出口139.46亿美元,增长31.2%;财政总收入160.4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达180.3亿元),同口径增长20.8%。空港客运量达557.64万人次,国际客、货运量均居全国第四;海港货物吞吐量达4261.37万吨,其中集装箱达287.17万标箱,在中国国际海运网组织的网上评选中入选“中国十佳港口”。群众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47元,分别增长11.8%和9.6%,居全省首位。建立经济特区以来,生产总值年均递增约18.2%,长期平均增长率高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20xx年厦门以占全省4%的人口,1.3%的土地面积,完成的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剔除出口退税因素)、外贸进出口额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占全省的14.5%、28.95%、50.7%和68%,人均纳税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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