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精选(2)

2018-07-21工作汇报

  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二

  县考核组:

  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进行了《食品卫生法》、《职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走向正规化、法制规范化,历年来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理卫生行业的核心内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是从严治政,建立廉洁、务实、高效行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相继组建了卫生监督科、医政执法大队,在镇卫生院设立执法中队等,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执法监督,加大了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了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配备执法人员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以年轻化、知识化的原则选配德、智、体、能强的人员。目前交通全系统134名执法人员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下,文化结构中专以上的100%,大专以上达80%。近年来购置执法专用车辆3台,执法人员配备了通讯工具,为卫生行政执法提供了更加优越便捷的条件。

  二、增强自身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对其理解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执法人员必须要学法、懂法,会运用法律,深刻透彻地理解法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法律规定范围行使权力,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近年来,我们坚持抓住每个培训机会,选派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与渠道扩大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综合能力和自身素质。同时确定每月6日为全县“卫生学法日”,有力的促进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行政事务和案件,用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公正、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是每个行政执法者必须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处事,违法必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掌握好用好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高效、廉洁。要求每个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树立严格的政治纪律观念,绝对不允许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发生,确保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无“三乱”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着装整齐,证件齐全,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举止文明,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防治传染病。加大霍乱、非典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力度,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防病救灾各项措施,有效控制了今年春季风疹疫情传播。强化疫情监测和网络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质量,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种 1924 例,发病率为390.64/十万。落实省级艾滋病监测项目县任务,对外来妇女、羁押犯人305人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工作。以巩固“无脊灰”状态成果和控制麻疹工作为中心,抓好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将乙脑、流脑列入常规免疫程序,免疫覆盖率和接种及时率显著提高,计划免疫相关疾病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国加强结防机构与综合医院合作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试点项目和第二轮省级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今年2月份被省卫生厅授予首批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县。

  (二)深入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净化医疗市场。重新组建县医政执法大队,在镇卫生院设立执法中队,县镇联动,上下一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无证门诊、医疗机构乱挂牌以及药店和服务性药品供应点无证行医问题进行治理,立案77起,案值85.7万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无序借用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已经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注册,对无执业医师证书 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进行了处罚。

  (三)加大《食品卫生法》的执法力度,努力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分别对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消除食品生产经营不安全隐患。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高、中考和大型会务进行跟踪监督,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5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卫生执法大检查暨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单位226家,现场取缔非法经营单位21家,对28家单位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80余份,查获销毁各类伪劣食品320余公斤。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县已有7家餐饮单位获得市B级以上资格认定,2家通过省A级审查验收。

  (四)实施《母婴保健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经考核合格,为全县123名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发放合格证书,为16家机构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为0,婴儿死亡率降至5.6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8.4%,儿童保健率达到96.17%,保障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妇女病查体,查体率达到45%,对查出的患者均及时给予治疗。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决定》,加强对相关人员和医疗设备的管理,杜绝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力度,维护企业职工的健康权益。按照“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健康”的思路,以监测促治理,以治理促提高,防治结合。一是进一步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建设。二是认真抓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发生。三是加强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粉尘作业点236个,噪声点412个,毒物32份,检测覆盖率达90%以上,对检测不合格的作业场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四是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查体工作,查体1860余人,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六)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城乡卫生环境显著改善。组织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对城区80多家单位进行爱国卫生综合检查。继续抓好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我县15家省级卫生单位、3家卫生机关,4家文明村镇全部复核合格。健全完善我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公路沿线两侧、镇政府驻地、主要村庄的卫生综合治理力度,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容貌明显改善。

  另外,我们加大《献血法》落实力度,对全县2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其用血行为,严禁自采自供血液现象。执行《药品管理法》,加强麻醉药品监督管理,定期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监控。

  各位领导,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对现有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优化重组和归并整合,分别组建桓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桓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们决心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为有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卫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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