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汇报材料

2018-07-22工作汇报

  防震减灾的主要内容有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方面。今天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汇报材料,希望你会喜欢。

  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汇报材料(一)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报告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与成效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多年来,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政协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促进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活动断裂贯穿全市,历史上曾多次发生4-6.5级破坏性地震。其中,788年竹山6.5级地震,为全省震级最大的地震;1973年丹江口库区4.7级地震,为全省最强的水库诱发地震;竹山、竹溪、房县地震烈度达到VII度,为全省地震烈度最高的地区。据专家预测,我市具备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构造条件,面临着构造地震和水库诱发地震的双重威胁,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面对严峻地震形势,市政府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努力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一是加强了领导,加大了投入。按照《防震减灾法》要求,市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深入地震部门和防震减灾工作第一线调查研究,认真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规划纲要,做到了与整个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市、县两级政府逐年加大了防震减灾经费投入,配套解决了防震减灾项目专项资金,促进了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强化了地震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职能,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不断理顺和加强地震机构建设。除两区外,县级地震机构建设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级别(科级事业单位),统一名称(地震局),统一经费开支渠道(财政全额拨款)。市、县两级政府积极支持地震部门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全市地震队伍人数增加到51人,高级职称2人,初步建立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地震干部队伍。

  三是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宣传、教育、司法、建设、科技、地震等部门,充分利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下农村等“三进一下”活动。按照“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保障一方平安”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目前,房县实验小学、房县实验中学、竹溪县实验中学、竹山县一中、丹江口市红旗中学等10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已经或即将挂牌。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关心防震减灾活动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四是强化了地震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为了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十堰市防震减灾规划》、《十堰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等10余部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地震等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能,不断规范全市防震减灾活动。近几年来,市政府分别组织开展了在建、已建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和大型水库、学校校舍等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专项检查,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减少了地震安全隐患,提高了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依靠科技创新,强化震情意识,不断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一是实施项目建设,增强地震监测能力。2005年以前,我市地震监测手段单一,监测仪器“超期服役,带病运转”,不能适应我市震情需要。为了改变地震监测落后状况,我市在“十·五”期间共投入360万元项目资金,新建和改造6个数字化地震台站、5个前兆台站、1个区域台网中心,实现了地震监测数字化、网络化,地震速报水平和监测精度有了较大提高,初步形成了以测震、地磁、形变、重力、水化等为观测手段的十堰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具备监控鄂西北及邻区2级以上地震的能力。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监测网络正常运行。为了维护地震监测网络正常运行,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分别下发“关于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严禁干扰、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规划、国土、林业、人防、设计院和城市监察部门也将地震环境保护纳入工作内容。公安部门和地震部门在地震台站及其附近醒目位置,联合设立了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标志。各县市政府先后下发通知,加强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力度,有效防止了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震情分析,提升震情速报水平。多年来,地震部门坚持地震科学研究,定期开展地震趋势分析季度会商和年度会商,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主要领导报告震情预测意见,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市地震分析预测工作在鄂豫陕地震联防区和全省名列前茅。地震部门始终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和双岗责任制,实时开展震情监控。地震发生后,地震部门能够在15分钟内报告震情,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震情信息。

  四是建立了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市政府在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三网一员”建设(即建设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在乡镇设防震减灾助理员)纳入到了工作日程。各县市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在各乡镇建立了地震宏观测报点、地震灾情速报点和地震知识宣传点,设置了防震减灾助理员。目前,全市已有70多个乡镇明确了防震减灾助理员、测报员,并进行了集中培训,占全市乡镇总数62.5%。初步建立起了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综合防御,努力提高城乡抗震能力。

  一是将抗震能力建设纳入了城市规划。为了增强我市城区防灾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抗震水平,市政府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将城市防震减灾功能作为城市规划修编的重要内容,将地震灾害预防前置到城市规划编制这一关键环节。2007-2008年,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70万元,组织完成了《十堰市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十堰城区持续、有序发展,实现我市2020年基本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了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市政府把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经济建设的立足点,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作为项目审批的必备前置要件,纳入基本建设审批流程,确保了建设工程场址安全、目标明确、设计科学,避免了抗震设防投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目前,全市新建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是严格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自1990年我市开展抗震设计专项审查以来,市政府将抗震设计审查和抗震施工质量验收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了质量责任制管理体系,确保了新建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汶川特大地震后,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抗震设计新规范,提高了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的抗震类别。十堰城区框架结构、混凝土现浇建筑比例上升至 80%以上,砌体结构预制楼板结构的比例逐步缩小至20%以下。竹山县城的建筑楼面结构基本取消了预制板。

  四是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为了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工作,逐步改变农村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市政府于2007年印发了《十堰市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方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搬迁安置中,开展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地震、建设部门联合编印了《地震安全农村民居设计参考图》,免费提供群众使用,指导村民建设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的民居。目前,全市在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共13个,涉及农户1151户,覆盖人口近5000人。

  (四)坚持常备不懈,强化应急准备,增强了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市政府于2006年制订了《十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十堰市地震应急预案》,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各县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县级地震应急预案。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大企业,基本都按各自职责编制了应急预案,形成了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构建了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信息系统。在“十·五”期间,完成了地震应急系统网络建设,建成了十堰区域地震台网中心,加大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灾情速报网,有效提高了全市地震应急快速反应和指挥处置能力。

  三是认真实施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民政部门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卫生部门成立了防疫专业队伍,建立了药械、血源等物资的筹集储备;公安部门制定了社会治安应急措施;建设、规划、民政、地震等部门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出了部署。

  四是高效处置了地震突发事件。2008年,竹山“3·24”地震和汶川“5·12”特大地震相继发生。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余震监测、严密震情跟踪,及时发布震情信息;开展正面舆论引导。迅速组织县乡机关于部深入震区,调查核实灾情,宣传地震科普知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行动积极,处置高效,确保了社会稳定。同时,全市上下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全力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公安、消防、水文、供电、卫生、地震等部门先后派出工作组赴汶川灾区抗震救灾,全市各界人士纷纷献出爱心,捐款捐物,受到了灾区人民欢迎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防震减灾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地震危害性及防震减灾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已建、在建水库分布广泛,具有发生构造地震和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由于大震发生周期较长,加之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深度、力度和广泛性不够,部分干部群众对我市地震灾害的危险性和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震减灾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模糊认识,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影响了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整体推进。

  (二)防震减灾工作联动机制尚未形成。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规定中虽已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进展情况不能及时通报,部门之间联动、协作、配合的紧密度不够、力度不强,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

  (三)农村民居、医院和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抗震设防管理有待加强。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力度不够,农居安全工程示范点数量偏少,农居基本不设防、抗震能力低、隐患大。大多数医院建筑抗震能力达不到新的国家标准,少数未设防不抗震的建筑还在继续使用。2008年对全市1298所学校、幼儿园的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中,在总面积387.26万平方米学生校舍中,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仅占34.8%。除市直和丹江口市外,其它县市区及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的学校校舍设防面积仅占25%左右。少数建设单位和开发商逃避抗震设防监管,存在不设防或盲目设防的现象,水利、电力、交通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许可尚未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东风公司等大型厂房抗震设防未得到有效监管。

  (四)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监测手段不足、地震前兆监测网点偏少,技术装备水平和信息传递手段落后,少数地区还存在地震监测盲区等问题。特别是受编制限制,加上地震工作枯燥单调、待遇偏低,地震专业人才引不采、留不住,专业人员匮乏,地震“三网一员”队伍不稳,无法适应地震监测预报工作需要。

  (五)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十堰城区普遍存在建筑密度大,绿地、空地少,紧急疏散通道不足的问题。十堰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尚在酝酿和计划建设中,人民广场、文化广场、青年广场、火车站广场、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避难应急设施不全,尚没有一处功能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市已建、在建的避难场所规模较小、应急标志不明显、应急设施尚未完全到位。地震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并书面反馈了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拟定了《十堰市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并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建立防震减灾部门联动机制。防震减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和王作机制。市政府将根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明确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建立市政府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地震行政执法等防震减灾各个环节的部门联动,定期召开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和部门联动专题会议,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各职能部门在联动机制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破解防震减灾工作难题,努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综合水平。

  (二)全面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大力加强城乡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在高度重视震后救援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震前防御。市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将各类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计施工等作为责任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突出学校、医院等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积极为东风公司等大型企业厂房和其它建设王程抗震设防服好务。进一步完善抗震专项规划、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点建设。在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采取政府补助和群众自愿的方式,先行试点,逐步铺开,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三)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在城市总体规划、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中明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内容,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组织建设、规划、园林、文体、财政、地震等部门,制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利用现有公园、广场,增添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应急标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在新建城市公园、广场时,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2009年,十堰城区建成l一2处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城市防灾减灾功能。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加大地震应急装备建设,购置必要的卫星通讯设备、照明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帐篷,以及搜索侦检设备、营救设备等,提高地震现场的救援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证重要应急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快速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下农村活动,发挥乡镇助理员作用,加强边远乡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启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每学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1-2次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紧急避险演练活动。在每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全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地震科普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和地震队伍建设。建立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地震监测台网运行、完善、改造和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事业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逐年增加防震减灾工作基本经费和专项经费。积极支持建立地震“三网一员”、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社区等工作,明确地震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补助标准和地震安全农居的扶持标准,将补助和扶持资金纳入预算,直补到观测员、助理员和农户手中。

  进一步加强地震机构建设,明确张湾区、茅箭区防震减灾工作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不断改善地震监测、办公条件,提高地震专业人员福利待遇,引进和培养一批扎根十堰、熟爱防震减灾工作的地震专业拔尖人才,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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