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2)

2018-07-22工作汇报

  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二: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政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努力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切实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效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20xx年,我市在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穗府【20xx】21号)和《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20年)》,确立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原则、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绘制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为我市2018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统筹部署20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广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20xx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包括10大任务共31项具体任务,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并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向市委、市人大和省政府报告我市20xx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是抓好依法行政考核。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考评并获得了优秀等级。同时,组织对全市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41个市政府部门进行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四是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典型示范带动。为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子,20xx年,我市在前三批创建的基础上,确定2个市政府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并积极推动示范单位创建向街(镇)延伸,由各区政府选择部分部门和街(镇)共45个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二)开展各项重点改革工作,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能和精简机构。20xx年3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市政府整合相同、相近职能,合并机构,理顺机制;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和管理需要,成立部分新的机构。市政府部门数量从41个变成40个。在20xx年公布首批10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20xx年完成对40个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制定了《广州市推进行政审批“条块结合、四级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广州开发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试点。对全市实施的1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9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1项,调整为行政确认9项,调整为其他职权35项。推进政务服务模式“三集中三到位”,即市、区各部门和街(镇)全面推动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审批工作机构集中,内设审批工作机构向市、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事项向市、区、街(镇)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我市还充分利用省政府下放和委托实施省级管理权限的政策优势,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内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9月份,我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将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互范围扩展到市、区两级347个许可审批部门,并开展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商事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成效明显,全市全年新设立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金比20xx年分别增长12.72%和56.65%。

  四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对内、外资项目均统一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制定了有关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外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执行;内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中所确定的负面清单执行。

  (三)抓好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等城乡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强南沙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共出台13项政府规章,6项地方性法规议案。

  二是完善立法机制。健全多元起草工作机制,探索通过“部门稿”和“专家稿”对比、整合,实现立法起草机制的改革。加强立法听证力度,选取2个立法项目组织网络听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大立法协商力度,将2个立法项目列入年度市委政治协商计划。在街(镇)建立5个立法联系点,提高立法调研实效。

  三是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xx年共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69件,全部经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对645件文件进行了廉洁性评估。执行异议审查制度,对群众提出要求审查的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

  四是开展规章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我市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修改了14部政府规章。此外,因行政区划调整一次性集中修改了93件政府规章,在南沙自贸试验区调整适用了5件政府规章。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了《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评估并启动修订程序,认真开展了《广州市行政执法协调规定》的评估工作。

  (四)认真执行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推动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印发《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定》。编制20xx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项、听证事项2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决策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制定了《关于普遍建立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穗府办函【20xx】2号),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政府14个部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研究制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市政府选聘了第三届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全年邀请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我市各类政府事务84人次。

  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健全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政府合同分级审查和示范文本等管理制度。市法制办全年审查政府合同118份,涉及金额超过1000亿元,涉及财政资金约400亿元,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政府合法权益。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开展对交通、文化、教育以及安监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单位自查、查阅400多个案卷、对343个持证人员抽查考试、体验式执法、与相对人座谈等,全面系统地掌握重点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首次对全市46个市直部门和12个区(、县级市)20xx年度的3327543宗行政处罚、42906816宗行政审批、327242次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统计分析和比较,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内部通报。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市直各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程序流程和文书档案;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动态管理系统,将49个部门约5000项职权纳入系统。

  四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制定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临界点指引》,召开全市行刑衔接工作培训会议,全面完成对市政府各部门2539项行政处罚事项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临界点的梳理。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723件。维持2335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方式直接纠错的比例为10%(共计372件);通过撤回申请、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间接纠错的比例为23.3%(共计867件),综合纠错率为33.3%,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同时,在全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主动做好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工作,分两期组织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市直各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新《行政诉讼法》专项培训。积极推动行政应诉机构建设,在市法制办设立行政应诉处。20xx年,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案件284件,比20xx年的82件增加了240%,在办结的154件行政应诉、应议案件中,胜诉151件,胜诉率98.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自20xx年10月实施后至20xx年底,市、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出庭案件达到416件。

  三是强化专门监督。加大审计力度,审计执法工作继续保持“零裁决、零复议、零诉讼”。严格行政问责,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466件(次),立案1072件1081人,移送司法机关130人。其中,要案169件169人,涉及市管干部30件30人,查处了多名区级党政机关“一把手”。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一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完成134份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厅文件对外发布工作,选取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内容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数据库网页进行发布。此外,对外发布24份市本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二是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检查的要求,成立广州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小组,检查整改“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网站存在的问题。共检查了20多个市直部门和区政府,共清查全市政府网站640个,建立了巡查发现问题24小时完成整改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全市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距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还未能充分体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够;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xx年的工作设想

  20xx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和《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体来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建立健全市委常委学法制度,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细则。市、区政府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20xx年底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力度。

  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分解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和《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20年)》,确定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配合市人大做好《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制定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开展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向区政府部门和街镇延伸。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专项优化工作,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对行政许可进行专项评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工商登记“全城通办”,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探索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目录、具体规则和监管办法。加强政务服务,年底形成“一卡通行、一号接通、一格管理、全覆盖、无缝隙”的服务管理网络和“五个一”平台全市统筹、统一入口、统一处置、统一监管、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立法建议项目公开征集制度。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及论证工作,继续开展网络听证,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立法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起草部门和专家的作用与优势。加快推进社会高度关注、改革需要的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编制制度,完善法制机构牵头起草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委员会,深化合法性审查的专家参与。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配套制度建设。

  (五)健全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健全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保障年度决策目录的贯彻执行。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重大民生决策的民意调查和公开听证制度,探索由第三方机构对专业性强的行政决策开展咨询论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意见制度。积极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加快推进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挂牌和运作,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

  (六)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栏目及内容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细化政府信息种类,规范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创新依申请公开方式,做到便民高效。按照法定期限,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检查、抽查、巡查档案和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修订《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实现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快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的工作机制。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完善行政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出台行政复议庭审规则。强化专门监督,严格执行《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问责。逐步建立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加大重点项目、重要资金审计力度,加大问责事项移送力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出庭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备案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和退出移交制度,推动在法治框架下解决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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