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阶段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目标措施
1、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让残疾人生活无忧。要严格落实中央坚持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一是集中各种救助资金,建立和完善救助网络,避免出现重救、漏救现象。建立统一救助标准,实现公平公正。二是要求相关部门对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一律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使低保边缘户摆脱生活困境,实行动态增长机制。三是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五险”。充分发挥残疾人保障金作用,帮助农村残疾人和其他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0元)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使城乡残疾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四是积极探索残疾人生活保障新路子。建立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月生活津贴制度和特困残疾人家庭救助等长效机制。如媒体播报上郑乡干坑村傅学鹏的“山寨呼吸机”新闻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建立特困残疾人家庭“一对一”联系卡制度,筹建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等举措,保障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
2、加大教育就业工作力度,让残疾人“学业有成”。教育、就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创造条件,拓宽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渠道,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教育,特别要在盲、聋和弱智儿童的义务教育方面下大力气,推进高中以上特殊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残疾人的整体文化水平。同时,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救助力度。建立由政府补助一定的启动资金培训服务机制,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劳动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努力使其自食其力。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出台激励措施,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此外,以“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辟公益性岗位(如社区工作者等),招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3、加快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快推进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原租村留地因种种原因中止建设后,区政府十分重视新地块选址,李昌道区长实地踏看,落实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25亩的建设用地。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力争康复托养中心早日建成,让广大残疾人康复、生活有更好的保障。二是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管。相关部门在新建和改建公共建筑时应对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使无障碍设施应配尽配,为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爱护的意识。此外,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对自然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安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