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汇报范文(6)

2018-07-22工作汇报

三、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坚持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一是整合救助资源。建议区政府统筹使用各种救助资金,进一步明确救助范围,统一救助标准,建立救助网络体系,避免出现重救、漏救现象。二是扩大救助范围。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并且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给予适度救助,确保此类残疾人能过上相对体面生活。并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对残疾人救助也实行动态增长机制。三是加强专项救助。区财政、民政、残联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即给重度残疾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尤其是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要予以特别保障。

  (二)进一步抓好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要根据残疾人的特定情况,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针,开展残疾人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严格执行《黄岩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意见》,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建议政府借鉴西城街道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的创办模式,充分利用全区各废旧的校舍等现有资源,创建残疾人的专门服务机构。在新建和改建公共建筑时应对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时就要把好关,使无障碍设施应配尽配。要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为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有计划地兴办并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兴办福利院和其他收养机构,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到残疾人事业中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区残联、区教育局和社会各界应当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渠道,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教育, 特别要在盲、聋和弱智儿童的义务教育方面下大力气,推进高中以上特殊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残疾人的整体文化水平。加大残疾人专业技能培训救助力度,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劳动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努力使其自食其力。

  (五)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全民扶残助残的氛围。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等平台,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在全社会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加强残疾人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增强扶残助残的自觉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户,促进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结合计生优生优育知识,倡导优生优育,从源头上减少新的残疾人产生。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鼓励引导广大残疾人自立自强。积极宣传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单位和爱心人士,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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