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汇报范文(5)

2018-07-22工作汇报

二、当前我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更加突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有:

  (一)扶残助残意识需继续增强。一是对《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社会上歧视、慢待残疾人,不重视残疾人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优惠渠道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一些残疾人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的残疾人,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够。三是一些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没有很好落实。如个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还不够重视,未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按规定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残疾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据统计,我区持证残疾人文盲和小学有6712人,占70.1%,初中2428人,占25.36%,高中311人,占3.25%,大专以上103人,仅占1.1%。素质低下是残疾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受市场经济疲软及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我区福利企业从2011年的82家锐减至58家,导致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会也锐减,部分残疾人职工不得不离岗、下岗。同时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相对缺乏,尚不能满足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救助整体水平偏低。一是救助对象单一。目前我区的救助对象仅限持证残疾人,而持证残疾人仅占残疾人总数的25%。虽然我区实施了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安居等民生工程,但对残疾人的救助和保障主要以低保划线,导致一些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难获得有效的救助,他们的家庭生活往往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还要困难得多。二是救助标准偏低。现行的低保救助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但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除了日常基本开支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开支,仅靠低保根本无法维持。三是存在漏救和重救的矛盾现象。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主体有教育、卫生、红十字会、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各部门各单位各自为政,救助的标准、时机不一致,不可避免的造成漏救和重复救助现象,导致有些需要真正救助的残疾人游离在救助之外。

  (四)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区尚有较多建筑物以及公共场所没有设计、安装、建设无障碍设施,如黄岩百货、国美电器商场等残疾人常去的地方根本没有坡道,一些宾馆电梯上没有无障碍设施按钮。并且现有的无障碍设施没有得到很好地管理,未能有效地真正发挥作用,有些街道两旁的盲道成为停车和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或摩托车场地,个别甚至遭到破坏;有的无障碍设施被摊位侵占或被改为它用等,形同虚设。此外,受农转用报批缓慢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进展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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