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对策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央多次强调要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如何科学有效地把握财政预算支出进度,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应从财政管理措施上加以改进,来提高支出执行进度。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科学制定基本支出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二是分类管理。对基本支出,按照规定标准核实打足,不留缺口;对项目支出,加强事前论证和规划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将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引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把项目预算评审建成部门预算管理流程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核的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三是严格预算调整,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对预备费、当年预计要安排的超收收入,财政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前做好支出安排预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减少年终集中支出。
(二)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1、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对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各项资金,要及早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用款计划,确保预算支出的及时、均衡实现。
2、规范各类资金的拨付程序。对地方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财政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基本支出按时序,项目支出按进度”的原则拨付,一些特殊项目支出在财政国库存款许可且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一次性拨付到位;对省、地市级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补助文件后要抓紧核对确定和录入指标,并主动通知单位办理拨款手续,原则上上级补助资金应一次性拨付到位;对于地方债券转贷项目资金,由于其项目进度参差,有的往往需3-4年才能拨付完毕,且资金来源渠道分散,可采用合并渠道统一拨付的办法,既加快了进度,又统一了核算。
(三)督促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支出
1、加快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要协同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科技、环保、经信等),研究改进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加快待分配指标下达节奏,争取做到项目实施计划与预算编制时间同步推行。项目预算批复下达单位后,财政部门要协助和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用款计划。
2、切实抓好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财政部门要与项目执行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于项目尚未实施或实施进度偏慢的,要督促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改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从下达投资计划到项目的实施完工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基本建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政府采购效率低下等影响支出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预拨启动资金,扩大协议采购范围等办法,有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支出均衡性。当年安排的项目应尽量在当年完成支出,其中经常性项目必须当年完成支出,否则年终全部收回用于平衡预算;非经常性项目根据年内预计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保证当年预算能全部执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年底出现大量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
1、加强督促和考核。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要监督指导其经费管辖单位规范支出管理,及时有效地组织项目实施,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库)要定期分析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对进度明显慢于时序的,关键时点下发通知提醒。财政预算监督部门(财监)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考评机制,结合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定期对部门进行考评通报。
2、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率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把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基本支出有结余的,给予单位比例留用;对项目资金有结余的,可按上年预算执行中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的一定比例并入其下年部门预算“一下”同一项目的控制数。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和滚动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减少预留资金的比例,提高可执行预算指标的到位率。
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提高支出执行进度,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营造在政府督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