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汇报范文(3)

2018-09-26工作汇报

三、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和审批环节。中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工作主线,以提高“五项指标”为工作目标,目前已对66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的审批环节进行了简化,共减少审批环节77个,共有38项各类事项缩短了办理时限,累计缩短办理时间124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达到57.7%,即办件由原来的25项增加到35项,现场办结率达到100%。

  下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有形市场服务。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打击假借资质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一是提高报名环节门槛,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招标报名监督,投标人除具备必要的资格条件外,投标代理人要提供其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工资关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实行在报名、购买招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退缴投标保证金等五个环节必须由同一代理人办理的制度,以此控制出借资质现象发生。二是实行中标项目经理公示制度。除在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公示中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部登记时,按中标公示的项目经理进行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准更换。三是实行合同备案制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四是实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假借资质,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二、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筑服务“新平台”。

  为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指导各乡镇(街道)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投诉管理制”等管理规定。对乡镇(街道)范围内的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为重点,确定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审批范围。进驻以长期为主,个别单位可根据自身职能特点,选择季节性进驻或临时进驻。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延伸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据互联网实现两级网络对接。乡级代办员负责相关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代办,网上预审事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审批网络平台,上报行政服务中心对应审批窗口,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批后下达审批结果。通过区、乡两级联网,形成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乡镇为节点的审批网络,实现部门与窗口、窗口与乡镇的信息互换互通,网上受理审批。

  三、全力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结合中心实际,建立一整套操作性强的服务标准,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行保障机制,形成一整套全新的、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做到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通过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的全面提升,使中心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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