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2018-07-13工作简报

  简报一:

  12月4日,蒙阴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法规科、宣教科、用地科、矿管科、执法大队、测绘服务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具体负责宣传事宜。

  二是收看收听动员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厅第二十三期“国土资源大讲堂”——国家宪法日暨山东省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办公区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

  四是设立宣传站。在县城广场、超市门口、集市等人群密集区设立了13个“12.4”全国法制宣传站。

  简报二:

  12月2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2015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推进会在公共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办副主任李鑫主持,县政法委副书记朱吉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县2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小东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广司〔20xx〕99号)文件精神,李鑫对12·4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各单位宣传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后,朱吉宝对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营造声势,广泛宣传;三是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四是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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