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

2018-07-13工作简报

  【三】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为维护广大群众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威海市食安办研究确定,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威海市食药监联合公安、农业、海洋渔业、畜牧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追踪溯源、公开曝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在畜禽养殖、屠宰环节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等制售生鲜(熟)肉制品;使用狐狸、貂、貉等毛皮动物冒充生鲜羊肉、熟驴(狗)肉等制品或用于饲料原料;生猪私屠滥宰;在羊肉及其制品中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非法制售渔用饲料、渔用药物及添加剂、原料药;蔬菜瓜果种植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韭菜等“菜篮子”产品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违禁剧毒高毒农药;违规生产经营违禁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非法添加苏丹红等有害物质;非法制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次行动将从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以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单位、屠宰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商品集散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单位,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习周边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植物油及通过风险排查发现的高风险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追踪溯源、公开曝光。对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做到及时打击、追责到位。

  元旦春节期间,威海食药监针还将对提供“年夜饭”餐饮单位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全面检查接待“年夜饭”餐饮单位是否进行登记备案、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一次接待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严禁超范围、超负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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