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简报(2)

2018-07-17工作简报

  据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平湖街道“大手笔”拆除的违建,系位于辖区新木社区祥和路上的3处厂房,其中永久性建筑7栋、临时性建筑5栋,违建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

  “这次强势集中拆除,不仅有效震慑违法违建行为,更是为了进一步拓宽区域发展空间。”据悉,新木社区系龙岗区首个“1+6”试点项目,其与新木盛低碳产业园进行合作,以建设生态型产业园、高新技术低碳产业聚集区、优质中小企业总部聚集区为最终目标,实现社区功能性转变,不仅大大地盘活了土地资源,也使社区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简报三:

  日前,辽宁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政府依法对大长山岛镇杨家村两户拒不配合拆除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占用荒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这一举措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信访举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采取的强制措施。

  为了审慎地处理全县违建拆除事宜,长海县人民政府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全县拆除违建推进工作,并听取了各乡镇关于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拆除违建的有关情况。会议认为,中央环保督察既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落实习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的一次重要检验,县乡两级政府必须本着对党高度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坚决完成各项整改工作,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会议强调,拆除违建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各乡镇政府作为拆除责任主体要按法定程序提前向违法建筑责任人下达《行政强制执行责任书》,并按时完成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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