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简报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指出,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职工安置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财务)厅(局)、国资委(局),有关中央企业要拓宽安置渠道:鼓励企业更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强化托底安置。
通知强调,对就业困难人员,要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帮扶。各地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置去产能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抽查安置方案、观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跟踪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制订实施;做好分流人员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后的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紧盯规模性失业风险、劳动关系处置、社会保险接续、经济补偿发放等风险点,完善应对预案,妥善化解矛盾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