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3)

2018-07-21工作简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三:

  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黑龙江省文明办结合实际,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从加强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健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和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理论研讨三个方面用力,推动全省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深入发展。

  一、扶持发展专项志愿服务组织。

  出台《关于加强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省直机关各有关部门是专项志愿服务组织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有序推进组织建设任务落地。建立覆盖全省各地各类组织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系统,实时展现各专项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情况,全面规范志愿服务记录、激励、保障和服务证明。加大基层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丰富建设内涵,拓展建设领域,引导更多“草根”团队加入专项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各地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载体作用,为各类专项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基层提供平台。目前,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占全省志愿服务组织的比例由20xx年的11?74%提升到80?62%,总数达到109695个,成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积极建设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

  出台《加强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建立健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工作、引导常住党员到社区党员服务队报到、完善志愿服务敬老网格、落实志愿服务“对接帮扶”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任务目标,探索推动“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和专业化支撑、项目化运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宽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确定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规划,实现志愿服务制度、组织、活动和回馈在基层落地。

  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理论研讨。

  举办志愿服务高端论坛,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到区(县)、文明单位、社区和志愿服务团队,专题考察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制度化成果,总结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成功经验,挖掘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做大做强的文化基础、区域特色、制度支撑等,提出把建立完善领导体制作为首要任务、把建立规范组织体系作为工作基础、把创新活动发布机制作为工作载体、把推动发展模式创新作为更高目标、把建立嘉许机制作为文化基础、把实施精确评估作为成果依据,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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