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为有效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内蒙古全区公安机关将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力度。
据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说,岁末年初是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集中爆发期,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提前摸底、早期介入、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切实提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案件受理和立案的比例,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加大对欠薪犯罪的震慑,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根据有关规定,在内蒙古地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劳动者且数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都将被认定为涉嫌犯罪。
公安民警提示,广大农牧民工在结算工资时遇到上述有关情况,请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劳动报酬权益被侵害。
【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1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行动。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在会上介绍,岁末年初是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集中爆发期,为有效防止因工资拖欠引发集体讨薪、群体性的事件等社会治安问题,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至1月底,在全区开展为期近1个月的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劳动者且数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都被认定为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