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简报(4)

2018-07-22工作简报

 业内质疑:谁是取消备付金利息支出的受益者?

  对于业内关注较多的备付金问题,此次《实施方案》中还特意提到,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原、创新支付服务,不以变相吸收存款赚取利息收入。

  有人士质疑,银行不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付利息,是将大量的资金免费沉淀在银行账户里,有侵吞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利益之嫌。

  “事实上,从定位的角度来讲,利息收入的减少并不是说是支付机构受损失,这个钱本身也不该是它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说,备付金的利息从法律原则来讲是归属于客户的而不是支付机构的收入。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则表示,央行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为基本目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至央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配套相关措施,主要是为了根除支付行业的原有敝病,尽量减少支付机构在客户备付金利益之下的行为失范。

  “如果把备付金的利差收入当做是收入的话,就相当于客户的资金成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变成收取利差收入的机构,成了一个金融中介机构而不是金融服务机构。”曾刚说。

  董希淼也认为,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s)下,一国的跨行支付清算安全性是中央银行的当然职责,由中央银行或由接受中央监管的清算机构提供跨行清算服务是理所当然,规范支付机构跨行清算行为十分必要,也是职责所在。

  事实上,在曾刚看来,银行不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付利息也不一定就是“占便宜”。“引导之后,备付金的存量会下降,下降之后这些回到客户账户上的备付金就成了客户的资金。这部分资金银行会支付利息,最终还是会回到客户手中。”

  从客观情况来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非银行支付沉淀资金总量大概2000亿元,比2014年底增长60%。董希淼说,“虽然增长较快,总量看上去也不少,但是对商业银行而言,这点资金量非常小。2015年底,整个银行业资产总额200万亿元,负债总额184万亿元。相比之下,备付金这点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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