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简报(5)

2018-07-22工作简报

  他山之石:依法、依规整顿 维护客户利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人是客户,不属于支付机构自有财产。客户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形成的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不是存款法律关系,不是投资法律关系,不是理财法律关系。因此,如何保护客户权益成为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实施方案》是对已成立的法律及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在接受人民金融专访时说,《实施方案》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而来,整顿本身是依法、依规整顿,其整顿的目标也是让非银行支付行为回归法治的轨道,回归合规运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建立整个支付行业的公平的竞争秩序,维护金融秩序的安全。

  李爱君认为,从国外经验来看,备付金集中管理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保护客户权益。

  李爱君介绍说,欧盟对消费者资金(滞留资金)的监管的方式是要开立专门账户管理,与机构自身资金严格区分,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支付机构需在中央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留存大量资金,以此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进而防范金融风险。

  而美国对资金安全的监管主要是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将用户的沉淀资金存放在银行开设的无息账户中,客户资金账户和公司账户分别开立,非银行支付平台无权使用客户资金。

  “美国的监管是通过对现行银行业的货币服务业务监管制度的适当延伸来监管。认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平台账户中的沉淀资金是负债,即用户享有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债权,不是联邦银行法中定义的存款。”李爱君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综上原因,客户的资金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是在维护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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