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简报

2018-07-22工作简报

  简报一:

  日前,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一是在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加强对小家电、日化用品、五金电料等生活消费品和涉农生产用品的监督检查。二是在城市中心区加强对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节日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重点查处侵害老人、儿童等辨识能力弱的消费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大型批发企业、大型集贸市场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积极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节日消费安全。

  加大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直销服务网点、商铺等重点场所监管的同时,重点把握直销招募、培训、宣传等环节的监管。二是加大直销市场巡查力度,加强行政指导,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严厉打击传销,要保持高压态势,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

  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检查,切实规范网络市场促销行为。二是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

  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作用,及时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使社会各界了解企业情况,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开展抽查,将违法企业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有力震慑。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切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在确保12315专用电话畅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终端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二是及时汇总分析节日期间12315数据,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大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间的企业信用披露和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预防、打击和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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