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工作简报

2018-07-22工作简报

  导语:为了深切贯彻落实有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我市提出了一系列方案,以下是本次开展工作的简报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切实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定向施策,精准发力,通过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农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农村教师能力素质等措施,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农村的教师队伍,夯实农村教育师资基础,切实保障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一要落实特岗津贴,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积极落实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根据浙江省关于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要求,宁波启动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工作。2015年,我市有农村学校的9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发放实施文件,根据学校所在地理位置偏远程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差异、生活条件艰苦程度、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环境差异等情况分2至3档发放津贴,其中每人每月最低300元,最高为700元。2015年,我市农村特岗教师工作津贴全部发放到位,共惠及7200余位农村教师,年投入经费3400余万,农村特岗教师人均收入约提高4800元,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现象有所改善,进一步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以农村学校较多的奉化市为例,该市根据农村学校地理位置偏远程度、条件艰苦程度把农村学校分3类,其中地处山区的大堰学校等10所中小学(幼儿园)发放标准每人每月600元,较偏远的桐照小学等7所学校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00元、条件较好的滕头小学等5所学校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奉化农村学校特岗教师人均年收入提高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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