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简报(2)

2018-07-13工作简报

  简报二:

  为深入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石门县宝峰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站三到位做好农业普查开展工作。

  人员到位。成立以街道办主任为组长,街道办机关干部、11个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峰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站。街道办党政办、统计站、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保障到位。落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宝峰街道办第三次普查任务。

  宣传到位。通过街道办、社区两级宣传栏、村村响、各社区QQ群、宝峰大家园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截至目前,宝峰街道办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简报三: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我国于1996年和2006年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新家底,于2015年6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任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市政府于2015年12月6日发出了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国务院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事关国家农业、农村政策和发展规划,也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摸清“三农”发展家底,对于武汉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各级普查机构组建,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宣传等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目前,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重心已从市、区向街(乡镇)、村转移,从当前试点及各区反映的情况看,普查工作面临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难、入户调查难、城中村改造区域普查组织和工作难度较大等问题。

  现在距第三次农业普查正式登记日只有3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普查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下阶段,各涉农区普查机构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普查工作机制。重点建立普查责任机制、督导机制和考核机制。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各区普查工作落实督导,强化责任落实;在普查各阶段加强对各区量化考核,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是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按照每个普查区(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或者按照每100个调查对象配备1名普查员的标准,全市共需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万多名。各区要严格落实选聘标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财会、经济、统计等工作经验,经过短期培训能够掌握农业普查入户访问流程和普查表式填报要求,能够熟练操作移动采集终端PDA。

  三是做好普查培训工作。普查培训采取“分级、分阶段”的培训方式。市级培训到区、街(乡镇),各区培训到村(社区)。通过普查培训,使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真正做到懂方案、会调查、善指导,使每位普查员掌握农业普查工作规程和入户调查、填表技巧,准确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的全面展开打下扎实基础。

  四是做好清查摸底工作。准确甄别普通农户、农业规模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街(乡镇)、行政村等各类普查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为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夯实基础。

  五是广泛开展普查宣传,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市、区、街(乡镇)普查机构要在村委会(居委会)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普查宣传,要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的宣传橱窗及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普查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查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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