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计划(2)

2018-07-13工作计划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计划二: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发展环境,全力做好我区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66号)和省扶贫办 省发改委印发的《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陕扶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临渭区基本情况

  临渭区地处关中平原东部,是27个省级贫困县市区之一。全区辖14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289个行政村,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总人口100万人。区内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分布,由南向北依次为秦岭山地、黄土台塬和渭北平原。而南部秦岭山地和黄土台塬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临渭区秦岭北麓自然条件较差,资源匮乏,土壤贫瘠,交通不便,自然灾害频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分困难。该区域涉及阳郭镇、桥南镇、向阳办7个塬区街镇和渭北8镇,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950的标准,全区现有贫困人口6.1万人;目前还有8021户29210人(其中贫困户5636户,20227人)居住环境恶劣,各种自然灾害频发,难以脱贫致富。因此,对这些群众实施搬迁,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五个一批”的重要指示,围绕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这一核心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资源整合、综合配套的原则,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改变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与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产业开发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开拓和创新安置方法,有效扩大集中安置规模,通过城市吸纳,创新创业园区承载,城镇集中安置措施。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20xx年我区计划全面开展共计8021户、29210人的扶贫(脱贫)搬迁工作,包含20xx年计划下达的建档立卡5470户、19710人;避险救灾168户、587人的搬迁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全区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到2018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区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移民搬迁要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以实现城乡发展双赢为目的,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城带乡,全面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有土、有业安置。移民扶贫项目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政府出面统筹安排,协调关系,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得强制搬迁。

  (三)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项目规划要由区政府负责,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规划搬入地的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编制,充分论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坚持规划的前瞻性,并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因素,尊重传统民俗文化特点,合理确定安置建设类型,新村及农户房屋规划达到风格多样、设施完善、适度超前,并为群众长久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坚持瞄准贫困,优惠政策优先向贫困户倾斜。

  (五)坚持整合资源,联合共建。要以移民(脱贫)搬迁为平台,集中整合各部门项目和资金,向移民新村倾斜,真正使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项目建设周期3年(20xx年-2018年)。20xx年计划全面开始移民(脱贫)搬迁共计8021户、292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5636户、20227人(包含20xx年下达计划5470户、19710人);避险搬迁人口共计978户、3494人(包含20xx年下达计划168户、587人);其他同步搬迁人口共计1407户、5489人工作全面开始,到2018年底全面完工。

  (一)20xx年—2017年计划购置安置

  1、20xx年开始实施临渭区向阳办安置小区(南区)购置安置项目,共安置移民4000户、145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10户、11872人,全部为20xx年计划下达任务内贫困户;其他同步搬迁户890户、2648人。

  2、20xx年开始实施临渭区向阳办安置小区(北区)购置安置项目,共安置移民1893户,65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46户、3968人(包含20xx年下达计划1180户、3451人);避险搬迁户250户、893人(包含20xx年下达计划80户、273人);其他同步搬迁户297户、1668人。

  (二)20xx年—2018年计划新建安置:

  1、临渭区阎村镇创新创业园安置小区工程,共安置移民搬迁1488户、58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80户、4387人;避险搬迁户88户、314人,全部为20xx年计划下达任务内贫困户。还有其他同步搬迁户220户、1173人。2018年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2、20xx年开始实施临渭区桥南镇安置小区工程,共安置移民搬迁354户、1265人,全部为避险搬迁户。2018年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3、20xx年开始实施临渭区阳郭镇安置小区工程,共安置移民搬迁286户、1022人,全部为避险搬迁户。2018年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通过项目实施,努力实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设施有提高、环境有改善的目标。

  1、交通、电力、广播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保障能力达到当地乡镇水平。

  2、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享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3、群众收入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搬迁到创新创业园区和城郊的群众收入力争超过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平均水平;搬迁到城镇和中心村的群众收入水平达到同期当地农民平均水平。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要求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一)安置房建设

  1.安置房建设标准。按照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统规统建为主,严格管理统规自建,全面做到以户定建、以人定房,确保搬迁群众最基本生活需求,不让贫困户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或因搬致贫。按照相关规定,搬迁户人均安置建设住房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从实确定,安置最大建房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对建档立卡特困户安置最大建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补助标准。坚持同类对象标准相同的原则,按照省、市制定的到户安置建房补助标准。对同一对象属多种类型的搬迁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补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安置按每户8万元标准投入资金(包括房屋建设补助7万元,宅基地腾退复垦1万元)。资金由中、省财政补助和国开行、农发行贷款解决。建设标准超出规定标准部分的由群众自筹解决。

  (2)特困户。对于无能力搬迁的特困户、“五保户”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3)避灾类搬迁户。采取集中安置的,每户补助4.5万元,选择高层、多层进行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给予0.5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4)随迁户。建房资金投入标准根据搬迁安置区建设标准和群众意愿确定,由农户自筹解决,只享受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二)设施配套

  集中安置区红线范围内配套建设水、电、路、气、讯、垃圾处理、排污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

  1.扶贫搬迁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使用按陕扶办发〔20xx〕17号文件执行。集中安置基础设施配套按每户4万元,产业扶持配套资金按每户3万元标准,由区级统筹安排使用;区级财政整合资金进行辅助配套建设。区级财政整合资金进行辅助配套建设。区级财政整合资金部分由区财政整合涉农行业资金进行辅助配套建设。

  2.避灾类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每户按2万元标准给予“小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由区级统筹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通过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扶贫及其他搬迁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办法筹措解决。

  六、阶段划分

  临渭区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20xx年8月20日—9月10日)

  各街镇成立移民(脱贫)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动员,进一步摸清移民(脱贫)搬迁户和避灾户基本情况,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及宅基腾退协议,做好搬迁公示等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20xx年9月11日—11月30日)

  1、区扶贫办、民政局审核汇总各类扶贫搬迁户。

  2、国土分局审核汇总避灾搬迁户,提出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3、各街镇对已经签订搬迁协议和宅基腾退协议的搬迁户,进一步核实限期需搬迁户安置人数、安置方式、安置时间等。对已经确定搬迁的群众在涉及村组进行再次公示。

  4、区政府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5、区城投公司牵头编制年度搬迁项目规划报区政府审批。

  6、区城投公司对移民(脱贫)搬迁项目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

  区鼎泰公司根据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集中安置区住房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路、电、水、讯等功能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类顺序,安排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搞好医疗、教育、社区服务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密切配合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工作任务。区住建局同步抓好搬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4月1日—4月20日)

  移民搬迁工作完成后,由区移民(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安置区建设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纳入我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项目进行管理。

  第五阶段:集中安置(2018年4月21日—12月30日)

  集中安置区验收合格后,各街镇会同扶贫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安置房交付给搬迁户;国土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扶贫、民政部门及各街镇,做好搬迁对象到户信息管理档案建档工作,建立项目区数据库,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

  七、组织实施和工作措施

  临渭区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项目建设任务,由国土分局牵头,扶贫办和15个街镇配合。各街镇制订出具体实施方案,按计划落实到村到户,认真识别搬迁对象、落实搬迁名单,配合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保证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1、充分认识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移民(脱贫)搬迁,不仅能使生活在自然条件差、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农民群众通过搬迁从根本上摆脱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其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开拓新的生存发展渠道和空间,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仅有利于降价扶贫开发成本,而且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实施移民(脱贫)搬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贫困地区民生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对我区在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民(脱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着众多的贫困群众,是一项巨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因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国土、扶贫工作的两个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扶贫移民搬迁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区政府办、国土资源临渭分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发展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市区电力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广电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考核办及临渭区信用联社、渭南供电局等。同时,各有关街镇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协调负责,做到街镇有人管,村有人包,工作到户,宣传到人。

  3、做好部门协作,加强资金整合。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计其功”的原则,认真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把涉及项目资金及相关政策集中向搬迁镇村倾斜,捆绑使用,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广电、扶贫、电力、民政、城建、经济发展、国土、财政、教育、卫计、渭南供电局及信用联社等部门都要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在项目建设、投资安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落到实处。

  4、坚持自愿,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和搬迁意愿的村组群众,采取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自愿、名单公开、评议公正、享受公平。对各部门到户资金,严格按照各自要求进行政策兑付,办理手续。

  5、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将涉及大量财政扶贫资金,为了确保所有资金能正常发挥效能,为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将严格按照移民搬迁工作政策,加强对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的管理,严禁截留挪用,认真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成立移民搬迁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及区政府督查室等组成。专门设立移民搬迁资金专户,专人管理,建立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

  6、强化监督,严格考核。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纳入对各街镇、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采取“月调度,季点评,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严格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开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我区20xx年移民(脱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上一篇:定点扶贫年度工作计划2017下一篇:体育个人工作总结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