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2)

2018-07-13工作计划

  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二)

  20xx年,我县已对17.2万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识别登记,为实施精准扶持、精准管理,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我县计划20xx-2017年对扶贫对象实施以下扶持:

  1.结对帮扶。一是实行帮扶责任人全覆盖。按照中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实行帮扶责任人帮扶全覆盖。我县有4.9万户贫困对象,对省、市、县直单位驻村扶贫的贫困村的贫困对象,由驻村扶贫单位干部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全覆盖结对帮扶,其他贫困村和大面非贫困村的贫困对象由所在乡镇、村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能人和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其中20xx-2017年省、市、县直单位驻村帮扶97个贫困村的贫困对象(0.80万户,2.79万人),乡镇、村帮扶94个贫困村的贫困对象(0.72万户,2.53万人)和大面587个非贫困村的贫困对象(3.39万户,11.88万人);2018-2020年省、市、县直单位驻村结对帮扶94个贫困村未脱贫的贫困对象,乡镇、村帮扶97个贫困村和大面587个非贫困村未脱贫的贫困对象,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帮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的新局面。二是明确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制定脱贫规划,择优发展1-2个增收项目,提供政策、科技、信息等服务,给予力所能及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并督促资金用于产业增收项目,保证三年稳定脱贫。三是明确驻村单位的到户资金投向。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驻村扶贫单位的到村资金主要用于帮助精准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2.危房改造。根据20xx年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扶贫部门继续协助住建部门分期分批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住建、扶贫两部门20xx-2020年每年重点扶持10个贫困村100户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每户扶持4万元,其中住建部门3万元/户、扶贫部门1万元/户,驻村扶贫单位和村委会负责危房改造集居点的“三通一平”工程,贫困村之外的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由住建部门按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组织实施。

  3.产业扶贫。根据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基地的形式,把贫困户纳入到产业项目建设中来,帮助他们增强“造血”功能。对全县高山有机茶开发和名优水果开发,由县内龙头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按栽培技术标准(或要求)免费提供种苗、生物有机肥、技术指导培训和产品保护价收购,扶贫等相关部门按每亩16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验收和资金拨付。对油茶开发由林业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旅游景区及周边30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参与旅游扶贫产业开发的(如名贵树木、花卉苗木、传统种养业等),待项目申报成功后,按批复实施。同时,结对帮扶要重点突出“短平快”产业增收项目,利用单位扶持资金,因户制宜开展项目建设。

  4.智力扶贫。县扶贫办对贫困农户中的特困家庭在读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和高中生、大学生,分别每人每年扶持500元和2000元;对贫困农户子女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的,每人每年扶持1500元;对全县农村孤儿由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救助,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成长。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县政府整合人社局、农业局、扶贫办、移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培训经费对贫困农户不定期开展传统实用致富技能和种养业技术培训;由县扶贫办负责每年选送到省级职业学校培训的贫困村村官和科技骨干各50人以上。

  5.金融扶贫。为配合干部结对帮扶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通过对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每户贷款授信额度1-5万元,实行小额信贷和贴息扶持,对贫困农户贷款利率实行国家基准利率,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资金困难问题,支持发展扶贫产业,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计划20xx年贷款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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