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6、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委托相关人员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门总经理由公司有关领导进行考核。
1、部门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部门年度总结;
2、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根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有关领导填写附件六《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总经理)》、附件八《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总经理)》,进行上级评述;
3、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况,进行书面评述;
4、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人员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条 考核评分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个等次。
(二)部门考核、员工考核结果的等次划分: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a)、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b)、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c)、60分(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为不合格(e)。
(三)员工考核优秀(a)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与反馈
被考核部门或个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考核结果之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三日内给出回复意见。
上级主管对下级被考核部门及个人有解释、沟通考核结果的义务,同时要针对考核结果与被考核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帮助被考核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目标步聚、改进工作的建议。对部门员工的沟通面谈由该部门总经理实施;对部门总经理的沟通面谈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实施。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薪酬分配的依据,对绩效表现出色的部门进行褒奖以鼓励进步,对表现欠佳的部门进行指导改进。
(二)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员工年终绩效薪酬,并作为晋升、降职、调职、离职等异动情况的依据。
1、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技术序列等级)的资格;
2、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或学习进修;
3、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调整岗位;
4、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降职、调整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处理。
第十条 考核保密及档案管理
(一)考核结果只对同部门考核者、被考核者公开。
(二)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三)考核结果按档案管理程序由人力资源总部统一管理,并将个人的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营业部考核结果档案由营业部统一管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总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总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准确衡量各单位、部门工作业绩,科学评价员工岗位效能,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与管理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部门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二)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单位、部门的目标内容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司将考核目的、时间、内容、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并将其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被考核单位(部门)自查、日常考核为主等形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五)与薪酬分配挂钩原则。考绩结果作为权衡被考核单位工作业绩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职务晋升、个人发展等方面体现出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以被考核单位的岗位职责、绩效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考核档案为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组织形式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战略规划,审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审核、审批考核计划和方案,解决、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
2、制定公司考核计划和方案;
3、负责考核前的培训工作;
4、指导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问题;
6、协调与督察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条 组织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采取二级考核形式组织考核,即考核分为两个层次,每一层次均从其工作流程、服务对象的角度进行:
(一)单位(部门)的考核: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季度对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以业绩考核为主,以目标管理结合kpi指标进行考核,部门的绩效就是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绩效。
(二)员工的考核:
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责任范围内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互动式检查,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专班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机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考核权限设定:
(一)考核准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确定考核具体时间,准备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评价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并组织、跟踪整个考核过程。
(二)考核权限设定:
1、对单位(部门)的考核:由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绩效状况,确定下一阶段的改善措施。
2、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员会依据所属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
3、对员工的考核:员工考核分初步核、复核:员工的所属单位(部门)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员工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由单位(部门)自行制定,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定。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周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员工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每月1~4日为对上月业绩考核时间,并确定员工下月考核指标;每月5日为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节假日顺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单位(部门)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7号以前为上季度业绩考核时间,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为考核结果上报时间。
(三)年度考核:每个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业绩、态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为考核时间,并确定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2、每年1月15日为上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为年度考评统计分析与结果运用时间。
第三章 绩效考核等级
第十条 考核等级:
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核分为a、b、c三档,其中单位a档4名,b档6名,c档4名;部门a档3名,b档3名,c档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部门)不能定为a档:
1、单位(部门)员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利益和声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3、因发生计划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