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章程参考样本(2)

2020-08-23工作计划

  第五章 修改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xxx色素工业协会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报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变更登记。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xxx色素工业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动议必须报请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中心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xxx色素工业协会。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下,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门由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xxx年09月26日由xxx色素工业协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x色素工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核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之日起生效。  培训中心章程参考样本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的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xx市xxx教育培训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职业培训的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办学规模: 600人/年 。

  办学层次: 非学历 。

  办学形式: 业余授课 。

  办学范围: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培训 。

  第五条 本单位地址:罗湖区宝安南路西湖大厦一楼114、二楼南;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审批机关是xx市罗湖区教育局;本单位的原审批机关是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注册资本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举办者出资: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及实物(教学办公等设备)形式出资,2009年04月01日前出齐。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选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 五 名。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每届任期 三 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 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 修改单位章程和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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