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0-08-23工作计划

2017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师节的主题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一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局各科室:

  为激发教育活力,增强教育系统凝聚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表彰奖励在我县教育教学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教师,经研究,决定于第33个教师节期间评选一批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

  (一)县十佳教学团队

  (二)先进个人:

  1.县十佳教师

  2.县十佳班主任

  3.县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

  4.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县十佳教学团队

  1.2016—2017学年度教学或管理服务等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单位;

  2.本单位没有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3.在全县教育系统有亮点工作或课改、科研等创新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或宣传推荐。

  (二)先进个人

  本奖分为县十佳教师、县十佳班主任、县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四类。

  1、评选条件

  (1) 2016—2017学年度一直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任教本专业课或主科的教干、且本学期期末教学成绩在单位居中等以上(没有下降)或有明显提高;其它岗位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2) 2016—2017学年度两次师德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等次。

  其中,“十佳教师”人选是单位教学实绩最突出人员;“十佳班主任”人选必须是单位班级管理有特色,家长和学生认可度最高,有自己管理办法人员。

  (3)校级干部不占用学校名额,每学校可上报1人,由局研究确定。

  (4)各乡镇中心小学局表彰名额中要求上报1名幼儿园老师。

  (5)局机关申报人员将根据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意见,结合民主测评和政治学习情况,由局研究确定。

  2、凡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的教师和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十佳教师”和“十佳班主任”从学校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局职能科室推荐、班子推荐、学生及职工联名推荐、校长推荐、被媒体宣传推介的人员中择优产生。

  2.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向在艰苦环境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线教师(含聘用教师)倾斜。

  3.各校要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审,对确定推荐对象的上报材料要指定专人逐一审核,认真把关,保证质量,做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推荐,师德不过硬的不推荐(对从事有偿家教、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非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等违反师德十条戒律的行为一票否决),在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推荐。

  4.保证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学校的评选、推荐和上报工作各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要在全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上报人选时,应说明公示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

  5.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审批中如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将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学校的上报名额不予递补,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推荐和评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确定各类人选后上报。请各校于7月3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汇总表(先进个人汇总表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序)及相关材料(含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相关科室。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1.县“十佳教学团队”材料报教研室,联系电话:87800735;

  2.县“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和县、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305室。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申报表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联系人:张宝;联系电话:87800730,电子信箱:dhjyjrsk@126.com。

  2017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二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文昌幼儿园,河东幼儿园,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在全市教育系统倡导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的精神,勤奋工作、潜心育人的工作作风,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7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教育系统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和“教育系统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表彰“桐城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师”11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5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师德标兵”50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优先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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