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连放4天(4)

2020-08-27工作计划

  第七章 对州内特别贫困地区的扶持和帮助

  第五十八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帮助州内特别贫困地区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

  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州内特别贫困地区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适当集中物力、财力和科学技术力量分期分批进行扶持,尽快改变贫困面貌。

  自治州的特别贫困地区的划分,由州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九条 自治州财政设立扶贫基金,实行有偿或者无偿投放,用于特别贫困地区的开发性、专业性生产建设和发展教育事业。

  自治州人民政府在分配本级财政用于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资金和各种专项补助资金时,应当照顾特别贫困地区。

  自治州人民政府用于交通建设的资金,优先安排特别贫困地区的公路、航道建设,并且采取国家投资和群众投劳相结合的办法,修建和维护区、乡公路。

  自治州人民政府对特别贫困地区,区别不同情况,定期减免税收、定期减少粮食定购数量或者不实行粮食定购,并发放贴息或者低息贷款,扶持其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和乡镇企业。

  自治州人民政府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和采取各项技术承包,提高州内特别贫困地区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工农业生产水平。

  自治州人民政府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州内外的国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到州内特别贫困地区兴办各种生产性、服务性企业。

  第六十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有计划地为特别贫困地区设立以寄宿为主或者以助学金为主的学校,对其应届毕业生,采取分配名额或者考试加保送的办法,择优输送到州内不同类别的高一级学校学习。

  自治州人民政府有计划地为特别贫困地区兴办农业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职业学校,加速培养这些地区经济建设需要的人才。

  第六十一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加强对州内特别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改善这些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自治州的用于医疗减免的经费,重点照顾特别贫困地区的农民防病治病。

  第六十二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干部、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科学技术人员到州内特别贫困地区工作。鼓励和照顾的具体办法,由州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章 职工队伍建设

  第六十三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州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通过各类学校及其他途径,大力培养各民族干部、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特别是加速培养苗族、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科学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加速在妇女中培养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自治州人民政府鼓励自学成才。有计划地选送在职人员到州外高等院校学习。

  自治州人民政府采取特殊政策,从州外引进各种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六十四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积极为知识分子创造发挥专长、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的条件,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自治州人民政府依照上级国家机关的规定,制定本州优待知识分子的补充办法。

  第六十五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在职职工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职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自治州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上级国家机关下达的招收人员的指标范围内,可以从本州农业人口中择优招收适当数量的苗族、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第六十六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在本州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知识分子、工人和干部给予物质奖励或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采取优待和照顾措施,鼓励州外籍的国家职工积极参加本州的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办法由州人民政府制定。

  自治州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制定对本州国家职工休假和离休、退休后待遇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九章 民族关系

  第六十七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州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对州内各民族公民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增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州内各民族公民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都有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本州各民族的特殊问题的时候,应当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六十八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州内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提倡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积极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机构和苗文、侗文出版机构,积极推广苗文、侗文。

  第六十九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聚居在州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凡具备建立民族乡条件的,应帮助其建立民族乡。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本乡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散居在州内的其他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的特殊问题。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报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热门推荐:

1.2016年黔南州州庆放假通知

2.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安排通知

3.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

4.杭州G20峰会放假通知【官方版】

5.黔南州人民政府关2016年于黔南州州庆放假通知

6.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最新消息】

7.2016年中秋节放假通知:三天连休

8.【官方版】2016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9月15日至17日

9.杭州g20峰会放假通知:9月1日到7日

【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连放4天】相关文章:

1.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

2.关于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通知「标准版」

3.黔东南州2016年州庆活动通知

4.国庆放假通知

5.中秋国庆放假通知

6.2016年黔东南州庆放假安排通知:7月25日至26日

7.2017国庆节放假通知

8.2016年国庆放假通知学校

上一篇:今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通知下一篇:小区灭鼠及灭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