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中心小学章程(2)

2020-08-27工作计划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主业】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七条【教育教学基层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八条【德育管理】 学校实行“以育人为核心”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以育人为核心的理念,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加强法制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校外教育实践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国防安全教育、亲近自然教育、环保教育等板块为主体来规划开展,保证校实践活动的系统性、有效性,确保活动质量。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探索思考,在活动中享受成功,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发展。

  学校每年举办科技文化节、阅读文化节、体育文化节等传统校园主题节日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中,使学生在活动中合作、体验、感悟,在活动中成长。

  学校以少年宫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成立志愿服务站,分别成立家长志愿服务队、教师志愿服务队、学生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班级管理】 学校设班级正、副班主任各一名,负责管理班级日常事务,营造班集体育人环境,发挥班集体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

  第三十条【社团管理】 学校本着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的理念,推行社团活动课程化,以学校少年宫为平台,开设特色文化、综合实践、学科拓展等特色社团课程。实行自主选课、分年段走班制,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文化素养、探究精神、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课程体系】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特色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三十二条【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学校按规定选用教材教辅。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课程标准制定各学科质量标准,树立全员全面全程质量意识,严谨教学过程,注重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习惯的养成和班级学习氛围的营造。规范教学检查,定期做好质量监测。落实学校减负措施,凸显学校轻负高质教育特色,确保学校各学科教育质量相对优质均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校历安排学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须按有关规定向镇教育卫生局和市教育局报批。

  学校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励师生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三条【课堂管理】 学校规范课堂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注重营造生动活泼、轻松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打造高效课堂;根据学生课堂生成组织教学;组织学生有效合作探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科学分配教学时间,确保学生书面作业时间;按要求及时评价学生课堂学习常规和学业结果。

  第三十四条【体育工作】 学校认真制定体育工作计划,上好每一堂体育课。认真落实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规范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每年举办学校体育文化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健康活动,精心组织学校冬季田径运动会。

  第三十五条【卫生工作】 学校建立卫生室,每年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学校为无烟学校。

  第三十六条【艺术教育】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按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

  第三十七条条【劳动教育】 学校劳动教育以综合实践课、技能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第三十八条【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树立全员都是辅导老师的理念,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惑,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和积极的人生观。加强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十九条【信息技术管理】 学校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全面负责学校信息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学校高度运用的校园网,管理维护学校网络系统、计算机、仪器设备等设施,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实现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服务。

  第四十条【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树立“科研兴校”战略,科学规划教育科学发展。树立科研为教育服务,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专业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理念。落实以研促教,教研训一体的工作思路。完善科研工作制度,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激发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立足问题,注重过程,加强科研培训,落实科研档案袋管理,定期立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测和指导,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帮助老师改进思维方式、教育教学习惯,引领学校健康发展。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四十一条【监督管理】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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