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管理制度,强化汛期值班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发放“明白卡”等工作,加强预警预报,及时部署防御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确保平安渡过汛期,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力度。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力度,遏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上升势头;继续开展矿山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产管理正常秩序和矿山安全。
(六)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储备工作,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积极抓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同时加强内部挖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扎实推进我市重点项目用地的征地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
(七)积极做好项目供地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力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规范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有形市场的作用。加强对闲置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为我市企业融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八)继续稳步推进城区部分城镇土地调查及市基础测绘编制工作。
(九)加大规范地籍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明晰产权,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十)进一步抓好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市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
(十一)切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精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及时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 (十二)加强对矿山的巡查,防止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行为发生,增强采矿权人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今年新设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加大矿产资源规费征收力度,足额征收规费。
(十三)加强信访调处工作,加快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征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度,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