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一、 目标要求:
不折不扣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点:
1.班内安全教育:
⑴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课前点名制度 ,严格上、放学来校离校时间的控制。
⑵由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⑶教师要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⑷做好冬季取暖防烫伤、煤气中毒及煤气中毒的现场急救措施安全教育。
⑸进行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雷、饮食专题教育。
2.交通安全:
⑴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周升旗的必讲内容,在假期要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⑵做好对学生接送车、自已骑车的管理工作。想尽办法保证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⑶值周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
⑷各班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
⑸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校产校舍安全:
⑴定期组织对校舍安全排查(一月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班内玻璃、门窗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及时整改。
⑵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⑶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教学设施安全:
⑴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⑵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⑶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严禁课外活动时在教室内、操场上奔跑追逐,更不能拿树棍相互玩耍,不得投掷石子以防造成学生损伤。
⑷加强对实验室,图书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三、各月学校安全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前安全工作自查及督查。
三月份:
1、应急演练
四月份:
1、防溺水、防火、防电、饮食教育
五月份:
1、冬季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
2、交通安全讲座
2、学生心理健康讲座
六月份:
法制教育讲座
七月份、八月份:
1、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安排。
2、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4、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溺水)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 篇6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上级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努力杜绝一切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职责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礼貌的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职责,确保各校不出安全职责事故。
2、定期排查,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制度,并狠抓落实,促进规范管理。
4、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发展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职责重于泰山”的观念,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要坚持安全警钟长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要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继续实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制。学校要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资料,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构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结合实际和季节特点,加强对校舍、学生、活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等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全年无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三)建立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师生学习,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从制度上加强安全工作并狠抓落实。
1、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严禁来访者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2、要建立学生放学由教师护送制度,各校要根据学生住址确定路线和护送终点,并派教师护送学生教到安全地段。
3、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对学生每一天上学、放学、课间、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使学校安全工作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
4、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期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要充分利用墙报、广播等工具,要充分发挥晨会、班会、集会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对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景,学校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自查,在每学期的开学前、期中、放假前等时间,要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及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学校自查要构成书面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存档备查,学校负责人应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
6、加强上课安全,异常是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的安全上课意识,不随意提前上下课,课内不准离开岗位,不得进行放羊式体育教学。
7、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师法师风教育,不得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安全工作周报和月报制度,每月28日以书面形式报告至教育局。
9、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评估的资料。对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对职责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任用;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职责。
四、强化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本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消防、防灾逃生、游泳安全等安全常识教育。同时,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疾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集中教育。按要求开足开齐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课不得上成自习课或其他课,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学校实际,让全校师生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进取预防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致力打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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