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

2018-07-21工作计划

  三、履行职责,齐抓共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大力开展依法生育的宣传,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等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与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特别是加大《莆田市“六五”普法以案释法读本》中计生违法鉴定、申请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等内容的宣传。二是要充分利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利契机,进行计生法律知识宣传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普及计生法律知识,配合社区、村居、单位和企业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与市计生委联合开展系列活动。三是继续执行有利于计生工作的优惠政策,把计生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较好地衔接,对计划生育家庭户予以倾斜。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要对困难的计生户优先给与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对涉及妇女儿童侵权的案件,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与大力支持。

  四、加大帮扶,促进转化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司法行政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继续帮助挂钩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挂钩镇及村居,实地了解计生工作进展,制订符合帮扶镇实际的挂钩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帮扶机制,协调破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计生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多形式地宣传计生国策和优惠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公民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舆论氛围。三是积极协助做好计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早排查、早化解,防止矛盾激化,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法律援助工作。当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是开展慰问活动,继续从局机关办公经费中节约部分经费,慰问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光荣户。

  司法局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二:

  根据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上一篇:计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下一篇: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