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计划锦集九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但是要怎么样才能避免自嗨型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计划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计划 篇1
今年6月是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xx〕9号)精神,结合兰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兰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立体式、全方位”的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实际、内容具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为推进全市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整体活动安排
1、媒体宣传:兰溪电视台主要频道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录播市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兰江导报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安全常识,进行有关安全生产专题新闻报道等。
2、电子屏幕宣传: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中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报刊亭及银行营业场所进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
3、手机短信宣传:利用移动运营商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手机信息平台群发安全提示语。
4、广告宣传:在市区主要道路悬挂横幅、设置安全宣传广告牌。
5、中小学宣传:组织中小学开展安全征文比赛、中小学安全主题班会以及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6、用电安全宣传: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用电安全知识。
7、社区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落实各社区在安全月期间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张贴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
市安委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协调单位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期间,市级有关部门还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对各镇乡、街道进行指导和情况汇总。
四、“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和平公园。
3、参加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
4、环境布置: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悬挂彩旗、气球,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展板等,烘托咨询日活动气氛。
5、宣传报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现场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开展面向市民群众的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警示片等。具体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两个规定”等政策文件宣传,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图片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咨询(市安全监管局、市应急办、市安全生产协会)。
(2)《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事故案例图片展(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消防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
(4)《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咨询(市卫生局)。
(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市交通局)
(6)《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7)建设工程施工、燃气使用(市建设局、市建设安监站、市液化气公司、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质监局)。
(9)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等(兰溪电业局、市电工协会)。
(10)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咨询(市气象局)。
(11)防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预防科普知识宣传(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协)。
(12)大中型商场安全常识宣传(市商务局)。
(13)人身、财产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及有奖答题(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太平洋财险兰溪分公司)。
(14)有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咨询(市安委办)。
(15)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咨询(宣教中心)。
(16)“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签名活动:在和平公园开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民众签名活动(市安全监管局)。
市区其他活动地点布置和活动形式主要由各有关部门及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要布置好本行业、本区域的横幅、标语、挂图、彩旗等,烘托整体宣传氛围,同时积极参与市区“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其他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特点,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五、经费落实
各单位自行安排的活动经费自筹,全市性统一活动经费由市安委办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早安排,周密部署。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要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针对员工,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并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找隐患、反违章、杜事故”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摆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在落实责任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于5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