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2021-05-28工作计划

关于工程通知4篇

  在现实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通知 篇1

  经检查发现财富广场4#楼工程存在如下质量隐患,按照有关质量技术规范和规程规定,请接到通知后,即日起停工。 存在问题:

  1、本楼第六层因8月5日浇筑梁、板、柱砼,浇筑完毕后24小时内商品混凝土还没有强度。

  2、在3天回弹时强度还没有,甚至有的柱砼用手指都能扣掉;

  3、就此项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待有资质质检单位或上级部门质量认证后方可下到工序施工。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章)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21日9:00—7月30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4—7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上一篇:【必备】工程通知3篇下一篇:【精品】工程通知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