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时光匆匆,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好好地做个总结并写一份自查报告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自查报告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1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
xx年xx月xx日
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2
为了加强我区对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工作,维护代收费政策的严肃性,5月25日—26日,我站在区文教局、局纪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区代收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1、收费学校均能于5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
2、秋季—春季,我区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9所,在校学生8916人,其中省级示范校3所,在校收费生5026人,每人每年收费60元,计收费301560.00元;,电教装备二类校5所,在校学生3890人,每人每年收费34元,计收费132260.00元,共计收费433820.00元,金额到帐。
3、根据省、市馆文件精神,代收费总额的60%,上交区站统一管理,用于定购《江西省中小学电教软件使用目录》中的软件。本学年度我站共收到代收费学校上交256345.80元,占我区代收费的59.09%。
4、本学年度,我区在市馆共订购电教软件253016.00元,已全部下发到区直各校。
5、全区代收费留用为177474.20元。各校均能严格按照省、市馆文件精神,用于学校电教软件的添置,电教教师的培训及电教工作的开展上。
综上所述,我区在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收、管、用三环节上,能严格按照省、市馆的文件精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占用。
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3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学校收费的自查报告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xx年春秋两季学校治理乱收费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xx(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五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情况。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