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通知 篇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规〔20xx〕6号)规定,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资金用途按照苏人保规〔20xx〕4号文件规定执行。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期从20xx年到20xx年底。
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20xx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逾期不再办理。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需提供下述材料:《苏州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裁员减员情况说明书、企业承诺书及公示情况(附照片)等材料,详细情况请下载相关文件和申请须知。
特此通知。
做好通知 篇9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中稻抽穗灌浆和晚稻分蘖需水高峰期,产量形成的关键期,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对于确保粮食增产丰收、居民饮水安全、经济社会持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要充分认清当前旱情的严峻性和抗旱工作的艰巨性,高度统一认识,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打持久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旱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抗旱救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抗旱Ⅱ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抗旱措施,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决夺取抗旱斗争的全面胜利。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县防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当前抗旱工作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千方百计保证人畜饮水安全,把人畜饮水问题摆在抗旱工作的第一位;二是千方百计保证主要农作物特别是水稻的用水需求;三是千方百计保证农村大局稳定,要通过过细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矛盾、化解纠纷,确保干旱期间不出现饮水、用水纠纷和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严管抗旱水源
各村(居)务必立足抗大旱、抗长旱,迅速对本辖区的蓄水情况来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盘清蓄水家底,算好供需水账,科学制定抗旱用水分配方案,对各类水库、堰塘、溪坝要上收水权,严格实行“一把锄头管水”;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活水、后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原则,合理调配水源;要严格灌溉管理,遵循“先远后近、先高后低、统筹兼顾”的要求,实行分段、分时、定量供水。县防指将在青山枢纽继续压电打水,青山灌区旱情不解除,水轮泵提水不停止。镇政府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要求,已安排干部在青山灌区进行全天候抗旱调水巡逻,各村(居)要安排专人24小时在相关支渠涵闸处与镇政府干部一同巡逻,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调水。
四、进一步动员群众参与
抗旱救灾已到紧要关头,各村(居)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其抗旱主力军和主人翁的作用,群策群力开展抗灾自救。要迅速组织力量筹措资金,搞好输水渠道的清淤扫障和水毁修复,抓紧抢修骨干机埠,恢复抗旱功能,确保有水能灌;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动群众采取拦河筑坝等措施,挖掘新辟抗旱水源,确保有水可灌。机关干部要以抗旱为中心,深入田间地头,引导组织群众自力更生,开展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户自为战,利用小型机埠、小型水泵抽水抗旱,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
五、进一步形成抗旱合力
全体镇村干部要认真尽职履责,坚决服从、优质服务当前抗旱救灾,确保形成抗旱救灾工作强大合力。各驻村干部要立即深入抗旱第一线,加强对农作物的抗旱生产培管和救灾补损技术指导,扎实做好核灾报灾工作,及时向镇水利站上报灾情;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按照Ⅱ级应急响应的要求,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实行支村委干部包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核实向镇水利站上报抗旱救灾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畅通,确保抗旱调度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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