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通知 篇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我省有些地方发生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协作、加大工作力度,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在今年放暑假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xx]316号)将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切实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送和回执回收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家长、确保收回并妥善保管好每一份回执,督促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三、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要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并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凡需要由乡镇、村庄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县(市、区)或乡(镇)政府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整改。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因整治不力,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省有关媒体将在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协调当地有关媒体加大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
七、加强督导检查。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对县级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25日
做好通知 篇4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做好通知 篇5
园区各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预计未来我市仍然受稳定的副热带高压控制,最高气温将保持在36℃以上。
各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持续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遇有重大灾情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园区报告做好通知 篇6
各县市区纪委、纠风办,市直各参评部门:
按照“双评”和“联评”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确保本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开展好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于公开承诺的事项,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服务窗口的承诺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触摸屏等,经常、自觉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2、要开展好主题实践和服务活动。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我是管理相对人”“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等活动,积极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做好事、做实事,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展示出各部门各单位的新形象、新变化和新起色。
3、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滤布各部门、各窗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开展评教师、评干警、评医护人员等自评自测活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实际,制定自查自测表,并于6月15日前报市纪委纠风办审核。审核后,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测评和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纠风办。
4、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市纪委纠风办将就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通报处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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