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做好通知4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做好通知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做好通知 篇1
各学院(系、部、教研室):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xx版)与《关于认真做好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入答辩阶段。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向学院(系)提出答辩申请,学院(系)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申请延长学制者;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不合格者;3.论文或成果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遴选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5-7人);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不含在3人小组内)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规定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应重视答辩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尽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各学院请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的电子版(请见附件1)于6月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2081571905@qq.com 。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交叉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答辩小组评语,应针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对于多名学生评语雷同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请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和论文格式。为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抽查部分论文进行网上评阅查重,希望指导教师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的论文提交。
四、校级答辩安排
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答辩学生名单参加校级答辩。各学院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20xx年6月16日全部结束,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
各学院答辩开始后,届时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评定五级记分制,各专业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六、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和存档工作,学校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该学院年终考核指标中。各学院应准确地统计各类数据(见附件2),认真撰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20xx年6月26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办公室(行政2号楼306室),电子版请发至2081571905@qq.com 。
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今年学校将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的抽查力度,扩大学位论文抽查的比例和数量,其中所有申请优秀的论文都将进行查重。各学院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院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本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不进行名额分配,学院可从院级优秀中择优推选。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需按分配名额申报,具体申报预分配名额见附件3。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在院、系或专业进行大组答辩,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后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本人申请,经院、系推荐同意情况下申报。相关申请书请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进行文档下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xx年6月26日前交送教学办公室(行政2号楼306室),电子版请发至2081571905@qq.com 。
教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
八、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各学院暑假前必须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准备工作(归档要求见附件4),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毕业设计资料袋、交接表和承诺表全部移交教学档案馆统一管理。具体归档时间由档案馆会同各学院协商确定。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20xx年5月19日
做好通知 篇2
各区、县(市)老龄工办:
今年10月28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后第五个“老年节”。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市老龄工办将联合西泠印社继续组织开展百岁老人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本市户籍的百岁老人(含虚岁),即在1918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老人。
二、慰问方式
1.每位百岁老人(含虚岁),市本级发放慰问金1000元。
2.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期间满100周岁的老人,除慰问金外,还将以市政府名义,每人再送上由刻制的“期颐之贺”印章一方,印面为百岁老人姓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老龄工办于7月31日前上报《20xx年百岁老人统计表》(附件1),此表作为发放慰问金和刻制印章的依据。
2.百岁老人慰问金要专款专用,发放做到及时、准确。如果慰问时,老人已去世,慰问金务必如数返还**市老龄工办。
3.以区、县(市)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20xx年百岁老人慰问情况反馈表》(附件2)。慰问活动结束后,市老龄工办将配合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市百岁老人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