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自查报告(2)

2021-06-13工作计划

  违规自查报告2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及公中小学教师补课办班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教体局、镇中心校的具体部署,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校成立由刘增旺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自查整改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我们利用政治学习会议时间,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强化认识。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河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规范收费十条禁令》及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建章立制,严肃追究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经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办班和乱收费行为,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家教、补课等违纪行为。但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五、家校联动,三位一体。

  我们将通过校讯通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开展读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师德建设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违规自查报告3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教育局制定了《治理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研究并制定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在会议上,李金莲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教育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自查自纠现在没有教师违规,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五、不收受家长的礼物和礼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用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格言来教育教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违规自查报告4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各级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集中整治及自查时间

  xx年2月1日——2月24日。

  二、自查重点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省政府225号令的条款要求(特别是第四至八条)

  2、规范办学行为重点领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规范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

  3、严格执行寒假放假时间及假期有关规定(《东庄教办关于做好xx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具体活动

  1、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学习。我校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1日召开校委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文件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教职工,结合《东庄教办关于做好xx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执教行为。

  2、制定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学校集中研究,认真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不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承诺书”。同时加大过程性监控,对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一律按《宁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处理,并依照省《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立了违规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四、自查结果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通过自查发现,我校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学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县局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就寝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统一下发的中小学作息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中学晚自习时间不晚于21点。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值班教师分片区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按照县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等。

  (七)强化管理。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并通过学校、家长、社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学校从不组织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双休日和晚自习期间坐班。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学校利用团委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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