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5)

2018-07-22工作计划

  一、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4件)

  (一)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二)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制定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起草)。

  (三)为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林业厅起草)。

  (四)为了规范审计结论落实,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制定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办法(省审计厅起草)。

  另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规章清理长效机制、2017年年底前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并于年底前公布清理结果。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29件)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8件)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山东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法(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修改)(省盐务局起草),山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省打私办起草),山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废止)(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工商局起草)。

  (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11件)

  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残联起草),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乡村消防管理规定(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修改)(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修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修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修改)(省文化厅起草),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人防办起草),山东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省官方兽医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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