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更好地贯彻执行《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有效保护我县的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规范河道采石和砂石市场,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改善生态环境,确保防汛安全,维护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方式。采取现场勘查、座谈、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企业进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企业涉水工程进行水行政执法检查;三是农村小水电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情况检查。
四、检查要求。检查前,填报《涉企检查备案表》到县优化办备案;检查中,检查人员持《涉企检查备案表》和工作证入企检查,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涉企检查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后,整理好涉企检查案卷归档备查。
五、检查计划:
(一)水资源管理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范围:
桂东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
2、检查时段:
检查时段为XXXX年全年。
3、检查内容:
(1)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据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的;
(2)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
(3)未经水行政机关批准私自取用地表水、开采地下水的;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其他水资源工作日常管理的。
4、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66号)。 5、检查实施的具体机构
以上各项检查由水利局下设的水政水资源股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罗毅、郭小飞、李慧、曾旭光、胡红英。
6、分管领导
桂东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舜尧。
(二)水政监察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范围:
桂东县范围内涉及到河道采砂的个体私营业主与集体事业单位、涉河违法建筑项目、涉嫌违反水利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