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步骤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晋财会〔2017〕22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晋财会〔2017〕25号)的要求,为保证学院内控建设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按期完成,按照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7年10月13日-19日)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详细制定适合学院的《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学院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意义、原则、任务和方法。
(二)梳理排查阶段(2017年10月20日-31日)
依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学院内控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依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评价操作细则》(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并进行评分,将排查结果和评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落实完善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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