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5、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并积极做好县建委和规划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计划新增城镇人口6000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00人;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28万平方米;完成城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新审批农房150户;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500米;配合规划局完成对规划区内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工作;加大违章建设查处力度;确保村镇建设质量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