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5)

2018-07-13工作计划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6年5月20日-5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并确认创建站点。

  2.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10月31日,指导站点开展硬件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围绕创建要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评估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15日,对站点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

  4.完善阶段。2016年11月16日-11月30日,站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5.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10日,上报工作总结、创建相关影像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是全国科普宣传教育中的项目之一,是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夯实阵地基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

  (二)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功能作用,指导科普宣传站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以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真相误区解读、法律法规知识、监管工作成效等为重点,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借助志愿者、执业药师等社会资源,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科普宣传活动。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用公众熟悉的语言,与民风民俗关联,增强感染力、吸引力,让群众爱听爱看爱参与、易读易记易上口,提高宣传实效,把科普宣传站打造成我们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三)完善制度,落实保障。为确保本次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镇人民政府拿出专项经费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在制定计划、拟定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要明确科普宣传站管理规范、工作职责、人员业务培训等制度,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定期更新专栏内容、宣传图片等资料,定期组织知识讲座、法规咨询,确保科普宣传站管理有序,活动正常开展,为其良性运行提供长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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