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招投标资格审查、编标、开标、评表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有效监督,规范了招投标的行为。2009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23项,实际招标项目23项,其中公开招标7项,邀请招标16项,建筑施工面积115623.98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9368.68万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大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上半年,采购商品共计XX.62万元,其中货物类868.25万元,工程类招标3次金额为842.63万元,服务类27.42万元,节约资金8.17万元,采购小汽车共14两,金额为263.32万元,节约资金8.4万元。
(四)继续参加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地区“3·28”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责任事故调查的程序和办法,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参与对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为奥运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从XX年年11月1日至2009年6月底,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8起,死亡6人,受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3.7万元。
(五)继续加强对招生录取、公招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对普通高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取录”的原则,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层层监督,确保了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通过公招公安后勤保障中心及矿山救护队录用了19名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村级防疫员80名,县城建局公招城管协勤员40名,目前已通过笔试和面试工作,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便可向社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三是参加乌市人才交流会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