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按照地区纪委监察局《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现将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继续加强对土地调控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
一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化解民怨、安定民心。上半年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8起,其中:制止5起,立案查处3起。二是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出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土地。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以及矿产资源整合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上半年月发现矿产违法案件15起,其中制止10起,立案查处5起,结案5起,处罚24.72万元。
(二)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节能减排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促使县域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国家、自治区节能减排文件精神传达给县域工矿企业,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二)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工矿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环保工作进行检查(三)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工业生产行业(四)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招商引资门槛,对单独投资矿产品加工的企业不予立项,不再新上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五)积极落实自治区循环试点县建设,引导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的推进(六)加快循环水、花岗岩废石、废粉利用技术推广利用。二是加强对《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环保部门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2009年上半年共受理环保举报投诉电话33余起,办理投诉热线26件,接待群众来访6余人次,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400余人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