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骨干教师年度工作总结个人(2)

2020-07-18工作总结

  篇三:体育骨干教师年度工作总结个人

  光阴如箭,岁月似梭,转眼间加入体育骨干教师基地已过一岁。回顾这一年,感慨颇多,这是学习的一年,正如一个朋友所说,你总算回到正业上了。

  不知道何时开始觉得学习对于自己来说是天方夜谭了,当研究院的书赠予我们的书一本一本呈现在眼前时,根本不知道何从着手,也不知道如何浏览完这些书籍,更不要说精读了。一次一次的教研活动,兄弟们的侃侃而谈,让我发现对于自己专业深感陌生,感觉自己就是南郭先生,混于基地中。当然也庆幸自己混在其中,让我增长许多知识,也迫使自己棒起书本,偶尔爬爬格子,记录日常的点点滴滴,寄希望能在教研时,插上几句。

  一个学年来,就是学习,让我再次感觉到体育教学的魅力,在精读课程标准时,发现原来的知识悄悄的远去,取代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新名词,一条又一条的新概念。为了了解这些新名词、新概念,还是只有学习。从教案的编写,课前的预设,课堂的进展,课后的小结,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做起。

  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书籍学习,向网络学习,向别的学科学习……是学习让我懂得了专家用概括性语言,让我掌握了专来发展的方向,让我理解了专业知识的精髓;前辈用他们的经验让我增长了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又转化为自身的经验;同行的提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方法,为我在课堂中处理相似问题时,能应用自如;书籍更让我懂得了解学习方向,提升我的专业知识;网络是时代的代言者,使尽可能跟上时代的节奏;别的学科让我理解了学科之间的相似与相通,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也为自己能更好处理课堂生成问题。让学习成为习惯是一个学年来我努力去追求的。

  11月25日,我带着万分激动的心情第一次来到上海参加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开始了这次附有“艰巨”任务的旅行。更让我们感到荣幸的是,许多著名的专家教授(其中包括清华大学的副校长,复旦大学的系主任等等)都在白忙之中来到了上海,亲自给我们做讲座,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主办单位对本次培训的重视程度,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身上承担着很大的重任。下面就我个人对这次培训做以下总结和反思。

  首先为我们做讲座的是北京清华大学的副校长谢维和,在讲座中,谢教授提出“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我对此发表一点我自己的看法。

  它承载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具有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综合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以及从事各种专业技能的光荣使命。就此而言,仅靠校内有限时间的教育和教学是不够的,还需校内外教育相互联系,同步发展,真正实现新基础教育改革下各类教育的“价值提升”“重心下移”“结构开放”“过程互动”“动力内化”的优质教育环境来实现。为此,中办发[20XX]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要把校外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那么,怎么使校内外教育有效衔接,促进我国教育整体发展呢?笔者认为:

  一、明确性质,凸显功能

  校内教育是按照教学计划,以班级授课制的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完成课标和教材规定的教学任务,特别是义务教育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强制性和公益性。而校外教育是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的重要空间,它不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具有服务性、自愿性和公益性。是在学校教育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张扬个性、发展心智,发现和培养特长的充满生活情趣的教育活动。通过正面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对社会各种信息进行科学的选择、过滤、强化正面影响,并渗透到提升境界,净化心灵,陶冶情操、休闲娱乐等多方面;同时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课堂以外知识和技能的启迪与训练,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育人目标体现在课余生活,贯穿于兴趣相同的未成年人群体活动中。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教育的补充、拓展和升华,二者在教育功能上是一致的。

  二、理顺市场,规范推进

  目前,校外教育市场远远大于校内教育,如我市仅中心城区就有一百多所校外教育机构。有的是合法而有资质的,而有的顺便取个名字,就成了什么家教中心或什么学校,既无资格又无资质,还谈得上什么培训质量,亟待规范。

  首先,由教育、文化、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所批示的校外教育机构进行清理,对未办相关手续的校外教育机构停止招生办学。

  其次,对有资格批准校外教育机构的部门进行相对集中。校外教育属于大教育范畴,应当归口管理,更有利于推进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对新办的校外教育机构的资格和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考虑区域教育的均衡性、科学合理的分布性。

  第四、对公办和民办的校外教育机构培训费的收取应一致,并由物价部门批准。这样对付应聘教师工资和招生才具有平等性,使公办的校外教育机构在良性循环的发展中减轻财政的负担。第五、全国和各省都成立了宫协,市(州)也可由教育、团委牵头,成立校外教育研究协会,对全市的校外教育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校外教育各层面的研究会,传递信息,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让校外教育也象校内教育一样,逐步步入规范、科学、共欣共荣的轨道。

  三、整合资源,均衡发展

  中办发[20XX]4号文件中明确界定了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指“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并且指出:“这些校外教育机构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对场所的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修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且完善功能,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理顺体制,整合资源。”那又如何落实好文件精神呢?我认为:

  第一、对公办的校外教育机构,政府应象对校内教育一样来关心和重视,加大财政投入,对活动场地政府可以采用划拨方式进行。使广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符合现代教育发展和广大青少年儿童活动、学习、生活和娱乐的需求。

  第二、校内活动场地与校外活动场地可共享,开展公益性活动。如音体美场地和教学器具可通用,减少政府的重复投入。同时各区域内的学校校长任该区域内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的顾问,有条件的学校任命一位班子成员分管或兼管学生的校外活动工作,让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达到同频共振的作用。第三、除了整合硬件资源以为,教师资源也可共享。校内外教师轮岗授课,相互听课研究,提高教师适应各种教学环境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挖掘教育资源的可利用率。第四、校内外教育应注重功能设置和活动开展上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拓展活动项目的空间,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青少年儿童参与各类实践体验中的切入点,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好校外活动场所寓教于乐的作用。

  第五、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学生家庭的联系工作,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校外教育的支持和理解,为校外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科学评价,丰富内涵

  根据评价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取向,可分为以泰勒为代表的目标评价法;以斯克里文和斯腾豪斯为代表的过程评价法;还有以主体取向为主的主体评价法。据其校外教育的特点,采用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过程评价法为最佳。因为做事的过程和结果是紧密联系的,不可能存在没有过程的结果,而过程评价可描绘出做事的动态变化的详细过程。为此,校外教育要走内涵发展之路,必须建立健全评价标准体系。

  第一、确定评价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即场地建设达标度、授课教师资格和课堂教学质量、整体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等。

  第二、对各级评价指标要确定相应的评价要点和标的,既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服务质量、经费使用、作用发挥等。对评价要点可量化的要量化,确实不能量化的可用定性语言描述。

  第三、在评价方式上可采用家长评、学生评、外聘教师评、单位自评、上级主管部门总评。

  第四、在评价时间上可采用一年评一次。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校外活动场所也可同样纳入评估范畴,对经评估认定、符合公益性发展方向的社会力量办的场所,也可给予税收、物价、奖励等扶持政策。推行名师名校制度,对每一年中评出的第一名授牌,如第二年未保持第一名的摘牌。但对评估不符合要求或未达标者,实行后两位淘汰制,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样使校外教育工作者与校内教育工作者一样,感到有紧迫感和危机感,进而树立起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让校外教育也有永远追求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

  校内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和-谐发展,是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新课程改革,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大教育特色的有效途径;也是更好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更能使校外教育在运行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发展中创新运行思路和模式,使之找到校内外教育更好的结合点,促进当代中国教育稳步而有特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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